第三章︰知根覓途
作者︰嫵情      更新︰2026-05-10 11:36      字數︰1836
    “我老了。”方角忽然說,語氣故作深沉,像是在念戲文。

    “沒看出來。”

    這麼些年,方角的外貌不曾發生任何改變。他的臉上沒有多一道皺紋,頭發沒有白一根,牙齒沒有掉一顆。他的手還是那麼粗糙有力,他的背還是那麼挺直。連酒量也絲毫不見長進——二兩便不省人事,醉得像一攤泥。

    我屬實從他身上看不到時間的存在。

    “一成不變不就是落伍了嘛。”方角嘆了口氣。

    我不懂什麼叫落伍。我只知道,方角還是那個方角,我還是那頭鹿。

    那之後的日子,過得很平靜。

    方角不再像以前那樣頻繁地出門了。他更多的時間是待在那棵老銀杏樹下,喝酒,打盹,哼一些我听不懂的小調。那些小調有時候像是戲文,有時候像是童謠,更多的時候什麼都不是,只是沒有歌詞的旋律,咿咿呀呀的,像風吹過空瓶子。

    我喜歡听他哼歌。雖然我听不懂,但我覺得好听。就像風吹過蘆葦蕩的聲音,像水拍打淺灘的聲音,像雨落在銀杏葉上的聲音。

    一天,方角忽然問我︰“妞,你想家嗎?”

    我想了想。

    家是什麼?

    如果家是我出生的地方,那我從來沒有回去過。如果家是我長大的地方,那我從來沒有離開過。如果家是我喜歡的地方,那我一直在那里。

    “我不知道。”我甩了甩禿尾巴。

    方角好像看懂了,點點頭。

    “我掐指一算,你是在這方圓十里內出生的。”他伸手指了個方向,食指指向東南方,“那邊,離海不遠。你一生下來,你娘就倒在沙灘上,再也沒爬起來。”

    我愣住了。

    這件事他從來沒跟我說過。

    方角繼續道︰“你從未嘗過母乳,角也因此長不大。潮水把你娘帶走,卷來了螃蟹,你尾巴也是那時候被夾斷的。”

    我的蹄子陷進沙子里。

    我低頭看了看自己的影子。影子里,我的角短得像兩顆釘子,尾巴只有半截,耷拉著,像一根折斷的草。

    原來是這樣。

    原來我不是生來就殘廢的。

    原來我也有過娘。

    只是我沒見過她,不記得她,連她的味道都聞不到。

    “所以我喜歡來淺灘?”我終于明白了。

    “所以你喜歡來淺灘。”方角說,“生命對根的依戀繡在心尖上,刻在骨髓里。你自己都不知道,可你的蹄子知道,你的角知道,你的尾巴知道。它們把你帶到這里來,一遍又一遍。”

    我不說話了。方角也不說話了。

    我們就這樣待著,一人一鹿,在淺灘上。海水一下一下地拍著沙灘,像誰在打鼾。天邊的雲彩被夕陽染成了橘紅色,像著了大火。

    過了很久,方角說︰“馬綠妞,我果然是老了。”

    我一驚。

    我很想反駁他,不,你不老。你最近只是累壞了。你醉酒能睡上十天,你一點都不老。

    可話哽在喉嚨口,我怎麼使勁都出不來。

    我想告訴他,你在我心里永遠不老。

    可我是鹿,鹿哪里會說人話。

    我只能用頭蹭蹭他的腿,輕輕的,柔柔的,像他當年摸我的頭一樣。

    方角笑了。他摸了摸我的鹿角,那動作很輕很慢,像在撫摸什麼珍貴的東西。他的手從角尖摸到角根,又從角根摸到角尖,反復了好幾遍。

    我的鹿角小小的,硬硬的,不像其他公鹿那樣枝枝丫丫、威風凜凜。可在方角手里,它們好像也變得珍貴了起來。

    “你把我送回家吧。”方角說,“人啊,心再野也是扎在根上的。”

    方角說要回家。

    可我不知道他的家在哪里。

    我跟著他走了一千多年,走過無數的路,跨過無數的橋,翻過無數的山。他去哪里我就去哪里,他睡哪里我就睡哪里。可我從來沒有想過,他的家在哪里。

    他一直沒有家,或者說,他的家就是路。

    可這次不一樣。這次他說的是“回家”,不是“上路”。這兩個詞在他嘴里有著完全不同的重量。上路是輕飄飄的,像一片葉子被風吹走,回家是沉甸甸的,像一塊石頭落進水里。

    我背著他走。走了很久,走了很多天,走了很多路。

    可我不知道該往哪里走。

    我逢人便問︰“方角的家在哪里?”

    當然,我問的方式是攔住路人,用鼻子拱拱他們,然後用蹄子在地上畫一個圈。這是我和方角之間的暗號——畫圈代表“家”。

    可惜,路人們不懂。

    他們看到一頭鹿攔住路,先是嚇了一跳,然後認出了我——神仙的鹿。于是他們跪下來磕頭,往我脖子上掛紅布條,端來清水和果子。

    “祥瑞啊!”“天賜啊!”“福恩啊!”他們七嘴八舌地說著,有的還掏出香來燒,煙霧繚繞,嗆得我直打噴嚏。

    可沒有一個人知道方角的家在哪里。

    我轉了一圈又一圈,問了一個又一個人。老人,中年人,年輕人,孩子。男人,女人。種地的,打魚的,賣貨的,念書的。我全都問過了。

    沒有人知道。

    方角見證了他們一代又一代人,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他給爺爺的爺爺看過病,給孫子的孫子取過名。他的故事在人們口中傳了一代又一代,成了傳說,成了神話,成了茶余飯後的談資。

    可他從不透露自己姓甚名誰,家住何方。

    人們只知道神仙,不知道方角。

    只知道神仙無所不能,不知道神仙連家都找不到。一頭迷路的鹿和不省人事的神仙,對人們來說再也算不上寄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