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拔剑四顾
作者:小黎      更新:2025-10-06 11:16      字数:4169
    太白

    李兄亲启。

    可得解脱处,唯神佛前,与山水间。李兄,得到他人的原宥、时间的宽恕,原本就是不易的事情,何况是自己原谅自己。人间种种,大抵就是由亏欠和偿还组成的,我欠你一点,你却还他一点,看似是你欠了我的,他欠了你的,这才有了遗憾与后悔、感动与喜悦。可生命一期一会,却始终遵循着能量守恒的原理,为赋新词不算是坏事,这是入世,看山是山,看水是水则是出世,所以,既然活在这世上,不如先学着放过自己,万事朝前看,让生命本身变得轻盈,而不是负重累累。但是这些,终归是子非鱼、子非我,我们并不了解彼此的在负重着些什么,又怎么能谈感同身受、劝对方放下呢。

    我们都活在自己的困境里,以最主观的的视角看着对方,自以为了解这个世界,殊不知——

    生活本就是一场困兽之斗。

    李太白

    灯下书

    这信写了撕,撕了写,终是要寄出去的。

    最悲观的话我没有落笔——殊不知,我们都不是自己命运的布棋人,或许,我们只是别人棋盘上一颗意义不大的棋子。棋子,和妻子谐音,你看,命运早就在我们漫长琐碎的人生里草灰蛇线地埋下伏笔,只是我们不知道罢了。

    月色溶溶,竟来不及消遣半分。他在我身侧鼾声如雷,不断地打断我写信的思路,我只得匆匆收笔,将这些思绪都暂且作罢,都随这流水般的溶溶月色去罢,我看着窗外的月亮,任由纱窗外的晚风抚摸我脸颊的毛孔,只是这个夜晚转凉了,月色也太孤寒了些。我看着酣睡的丈夫,被子都卷到了身体的另一侧,我也只会轻轻地为他关上窗户,至于别的肢体接触……夜色和我的瞳色连成一片,化作墨色的露珠从窗外的树叶上滑落,恰巧砸到眼角,化作一颗不该来到世上的复杂眼泪。

    今天重新煲的鸡汤已经如期送过去了,他妈妈说有点油,但还好是热的。我笑着说鸡汤哪有不油的,说着为她掖了掖被角。她仔细抿了抿,又说咸了,话罢就将还冒着热气的鸡汤放在了一旁,我的手正好从她温热的被窝里收回来,正好不尴不尬地碰到还温热的汤碗,心中却叹了口气,凉了半截。她突然握住了我收回的手,问我和他什么时候准备要孩子。见我神色为难,说着他事业还在上升期,我俩都忙。“不是还有你嘛,你带孩子,”他妈妈一下急得乡音都出来了,“我也可以帮忙带。”果然,人到了一定年纪,都是被时间和他人推着走的,没有什么事情是真正自己做得了主的。“我们家可就这一个孩子,”这话一出,既像是使命的交付,又像是种可悲的传承,因为据我所知,他爸爸也是他祖父家中老来得的独生子。她的手忽然覆盖住了我的手,一片温热压着一片冰凉,好像就能把冰凉捂热了似的。我开始同情眼前这个女人,当然,眼下却只能先将她敷衍过去。

    “要,今晚就要。”我讪笑开着玩笑,另一只手又覆盖在她粗糙的手背,或许这双手,曾经也是被娇惯出来细皮嫩肉小姑娘的手。

    从病房走出来,正好住院部连着的是儿科诊区。我看着这里来来往往的小孩,有笑有闹,有哭有逃,真是惹人怜爱。或许,我也是喜欢小孩的,我正想着,“阿姨,你好漂亮,像白雪公主。”一个路过的小女孩感叹道,我只是穿着一身米白色的西服套装,怎么成白雪公主了。我看着车上镜子里的自己,眼角写满了疲惫,脸颊有三两颗粉底也盖不住的色斑,谁也不要试图和时间赛跑对抗衰老,结婚使人衰老,生育更甚,这话是没错。可还没说完的另一半是,真正的白雪公主穿的也不是白色的衣服。

    可以确认的是,我是喜欢小孩子的。

    即便是对于那个人的标准还有待商榷,但还是不要浪费这么好的黄昏吧。我绕了两个城区绕到了我先生的公司,他看到我时也会惊喜得像个孩子吧,还要是借口说是想和他一起看看今天的落日和霞光。

    有些时候也想顺着礼法,顺着前人脉络不用思考的日子过起来没有滋味,但想来也却是一种可悲的安慰,毕竟不是谁不是这样过呢。我坐在车上补着口红,看着街上踩着高跟鞋的年轻白领们穿行不息,与整个城市中心繁华的特质交并融合,明明自己衣着的白色西服套装也是昨天熨烫过的,但好像就是与她们格格不入了些。有时候我常常想,要是不为着那句“儒冠多误身”,我或许也会站在高处俯瞰更远的地方,而不是偷偷把海子的诗集藏在枕下,做着成为李白的梦。

    还来不及叹息,眼前便上演一出意料之外却在情理之中的戏码,可偏偏是这个时候,猝不及防。

    那个黑灰色的身影我是再熟悉不过的,怎么说他也在我枕边躺了一年多,明明夏天都要过去了,他却依旧一脸春风,看他欣喜,我便也趁着这暖洋洋的夕阳正欲下车迎他,可我正准备推开车门的时候,和他一起推开玻璃门的,却是另一个我素未谋面的女子,一袭大波浪就像是摇曳的海藻,和她的笑容一起在他的春风里摇曳生姿,那是他们二人的春天,我那被夕阳晒得暖洋洋的瞳孔,瞬间荒凉得不成样子。

    我也想像电视剧里的女主角们冲上前去问个明白,可我终究不是,我只能像在娘家做姐姐那样,顾全大局地活着,保全了他的体面,也保全了我的。

    我竟不觉,自己久久地怔住了,竟忘记了落荒而逃。直到他们走近车子,他也没有发现熟悉的车牌,我才回过神来,猛地一踩油门,落荒而逃。

    或许,我也会有自己的小孩。听起来多荒谬,多可笑,当我想着重新接受你的时候,其实你早就推开我了,不是吗。

    这世间有多少同床异梦的夫妻,就有多少寂寞而无聊的心脏。

    可这一路我都没有落泪,或许是身体的反应永远跟不上大脑的速度,我只觉得冷,很冷。

    而迟钝的身体反应终于在这个逐渐变凉的夜晚开始发作,那些氤氲的情绪在我心中无限发酵,变成了一种说酸不酸、说苦不苦的滋味涌上去,变成了滚烫的泪珠,在空气中逐渐变冷、然后蒸发,好像这一切从未发生过,无声无息,不留痕迹。母亲曾说,女人大抵都需要忍耐,如今的我想起来依旧冷笑,这可怜的忍耐。只是,我该如何在天亮后面对我身旁的这个男人呢,是依旧曲意逢迎,还是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这原都不是我的本意。我既无法装作不知情,也没有想要去质问他什么,若是我想,我早该当场下车问个清楚,或者拍下他俩的照片,可我终究没有这么做,不是吗。我看着身边熟睡的他,兴许是月色也逐渐在云雾中朦胧起来,我的心境也渐渐模糊,不再回忆,也就不再恶心。只是顺着他发梢的纹路轻轻抚着他额前的发丝,暗自喃喃,不是吗,你说呢。只是——

    天亮之后,又当如何?

    幸运的是,在天亮之前,我也沉沉睡去。

    醒来的时候,窗帘已经被拉开了,任由朝阳肆无忌惮地射下来,我像个注定被捕的猎物一样一动不动地瘫在床上,丝毫并没有反抗地享受着这一刻的温暖。身旁空无一人,估计是他早起去准备工作了,我一个人享受着阳光地曝晒,竟感到无边自由。像是想起了什么,胳膊顺着枕头的方向够了够,右手如愿摸到了还没响起闹铃的手机,早上六点半,本是可以再多睡一会的,但他说今早想吃挂面。我左手撑着床面起来,坐了一会,我打着哈欠,脚踩着拖鞋拖沓着步子,路过书房,却没有开灯。我看见那个熟悉的黑灰色身影,我看着他穿这一身黑灰色西装,胸腔竟泛起一阵阵酸楚。

    “起来了啊,”我依旧故作如常,看着他逐渐变了的神色却未发觉,还沉浸在自己昨天看到那一幕受到的委屈与不堪之中。

    变了的,不是我。

    他背在后面的手缓缓拿了出来,手中的物件逐渐脱离出阴影。我这次看得清清楚楚,人也好,物也罢。他拿出了一个信封,那是我前几天锁在抽屉里的,我很熟悉,但我也很坦然。

    “我竟不知道,你还有个笔名啊。”

    “李太白。”

    来不及解释,也来不及推脱,或者说我根本不想解释什么,也无需推脱什么,我原本就是问心无愧的,变了的,不是我。真正要解释的人,也绝不是我。但是我知道,这一天,我注定是躲不过去了。

    我只是轻声笑了笑,这次到轮到他怔住了,“是啊,李太白,我喜欢这名字。”

    “我看你喜欢的可不止是这名字吧,”他缓缓举起信慢慢端详起来,那种傲慢挑衅的眼神每一秒于我而言都是凌迟,时间在一片片凋零,随着我心中残缺的那片净土破败着消失,我仿佛没穿衣服,只觉得羞耻。但不是为我本身,只是为我袒露出的那部分真心。我大步走上前去,伸出手正欲夺回那被揉了又揉的信纸,啪——

    时间仿佛在此刻凝固,就像是那朵断头花毫不犹豫地坠向地面,有着失我者永失的决绝与淡漠。我想夺过来的那封信,也如我所愿般得经他的手毫不留情地砸在我的脸上,这是一种羞辱。那封信借他的手,似乎狠狠给了我一记耳光,那一耳光,全世界像是开启了默片模式,就连风都静止了。

    我这才明白,这信不重要,这信里的内容也不重要,我是谁不重要,信中的他是谁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老婆”在给别的人写信,这信的内容都是他看不懂的,他可是研究生,他怎么会看不懂呢?我蹲下身子捡起信,他的脚下踩着我侧身的阴影,那一瞬,我才清楚,或许在他眼里我们向来都是这样不平等的关系,他乐于享受,我乐于承受。而今天,不过是有个无关紧要的人挑衅了他的位置罢了,可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却也可以调动起他那可悲的自尊心。想到此处,我竟冷冷地笑了,“老公,这估计是我最后一次这么叫你了。我只能说,当一个男人成了老公,他就变成了一种消极的符号,再与爱情无关了。”

    而这分明是挑衅。

    这才是真的挑衅。

    他欲扬起手,什么朝三暮四水性杨花那些酸恶的词句从他这个“高材生”嘴里吐出来我实在不稀奇,或许他本就是这样隐藏得很好的人。我也恰巧向后退了半步,躲过了他落下的那只手,那些恶毒的句子在我这里根本无需躲避,偏偏让他落了空。有些人、有些事,失了感情,但依旧问心无愧。

    “我问心无愧。”我静静地重复着内心的声音,所有积攒的矛盾、爆发的冲突,在这些答非所问里倾泻开来。分明昨天看月亮的时候,我是想要原谅他的,我甚至想和他就这样过下去,即便只是以这种“过日子”的形式过下去。那些事情,他不说,我也不问。而此刻,我整个人都冷下来了,这信此间并无暧昧字眼,他不是不知道。他不过是想要个体面的附庸罢了,而一个孩子,不该是在这样的时刻,这样的家庭里降生的。那一瞬,我的指尖都被掐得发白,如一朵凄艳的花尸。

    我定了定神,扶住了身后的桌角,慢慢抬起头看向他,他的脸孔在朝阳下一寸寸被打亮,光下的他,就像我第一次见他那样。可是,终是变了的。

    还是说,我一直从未发现。只是这一次,这曙光,我终究是不想在伸手去够了。我还是说出了他自以为一定是他先说出口的话,或许于他而言,他迟迟不肯说出只是因为他觉得这是一件丑事,被“戴了帽子”的他,似乎是不知怎么跟他父母和身边的人交代了。而我呢,这座城,待了几近三十年的城,终须一别。

    是时候离开了吧。我看着窗外的茂密的香樟,在光下,在风里跳完最后一支舞。还是由我说吧,结束这本就该结束的独舞。

    “我们离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