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最难的不是分开而是忘记(2)
作者:
宣儿 更新:2017-05-23 20:30 字数:2615
我刚到蓝城的时候,我们的家里什么也没有,他的生活过得非常简单和清贫,听他的朋友们讲,现在这会儿还好些了,他毕竟房间重新装修了一下,他们说小早刚去世的那些日子,他活的跟死没啥区别,他本来是不会吸烟的,他就是在那时候学会了吸烟,喝酒,有时把自己关在房子里好几天都不出门,他的那首著名的献给小早的长诗就是那时候写出来的。
我们开始一点点地收拾这个家,换掉了从前的旧家具,买了新的书柜,沙发,我们像两只小蜜蜂,奔波着采购着,有一次我们从蓝城乘船过江,晚上回来时我站在轮渡上,那时还是初春,南方的梅雨时节,细细的小雨从早到晚地飘呀飘呀,我站在轮渡上我看着江面上一点点洒落下的小雨滴,我手里捧着刚刚买回来的陶罐我问自己,那么从此以后你就永远地离开北京了吗,永远地住在这里,永远地和芙歌分开吗,一想到芙歌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上来,我怕他看见,用手抹去泪水,那一天我忽然感到选择是一件多么难的事情。
最难的不是分开而是忘记,就像现在我看着申唯坐进谭欣的汽车离开的那一瞬间,我的心疼得啊和那天我在蓝城机场哭着对李默宇说我不走了是一样的心情。
尽管我和申唯之间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可是两年了,两年里我看着他,我在心里默默地已经把他当作了我生活中最亲最爱的一个人了,我把他放在我的心里,我藏着他我暖着他虽然我没像谭欣那样给过他一次最现实最切实最具体的哪怕一件小事上的帮助我也没像别的老女人那样打着关心的旗号给他吃的喝的给他买衣服给他什么好的东西没有我一次也没有,我甚至都不敢往他跟前凑得再近一些,我就这样远远地默默地看着,爱着,用我的心,我把我的心交到他的心里,现在,让我一下子把这颗心从他那儿给拿回来,我做不到啊。
好多好多年以前,那时候我还在西城,有一天一个朋友要外出就把她养的一只猫放在我家里,我之前从未养过任何小动物也不知道如何对待它,我跟朋友说我不会养啊,她说没事就几天,因为她走得匆忙只交待了我几句就把猫放下走了。
一开始我很怕它,我不敢走近它,我也不敢去抱它,喂它食的时候我也是离它远远的,我小时候就怕猫,我奶奶说我一岁的时候站在邻居家的栅栏前有只猫把它爪子放在了我的手上我吓得哇哇大哭之后我病了好久,朋友家的猫让我想起小时候我怕它挠我,可是有一次我突然看见了它的眼睛,它看我的时候那种眼神,我的心一下子被它的目光吸引住了,我的心开始柔软起来,我抱起它把它放在我的腿上,它用它的头蹭着我,后来朋友回来把猫带走了,它走的时候我没怎样可是它走了之后我的心开始疼得不行了,我回想着它在的时候,我有几次上班回来晚了,我回来给它吃的我知道它饿了,是我让它饿的,还有就是它刚来的时候因为我不了解它也不懂得该怎么照料它我就没有好好地把它照顾好,有好长时间我看着它走后留下来的那只我给它玩的玩具熊我就有种要哭的感觉,还有就是心里深深的内疚,内疚我在它在我身边时,我想要对它做的那些事,我都还没来得及做,我也再也没有机会为它做了,后来我听别人说过,养狗养猫啊你这之前你一定要有充分的强大的心理准备,那就是有一天它离开你的时候,你有没有承受它离去后的痛苦的力量,如果没有你就别养它。
我此后再未养过任何动物。
遗忘是那么长,从李默宇以及十年后我遇到段毅雄,我对他们两个人的遗忘的过程,那种艰难与心酸,依旧记忆犹新,我在刚刚见到申唯的初始阶段因为段毅雄的关系我时时刻刻都在劝慰自己,不要走进去,不要走进去,走进去了就会疼,我懂可我还是最终走了进去。
那时候还没有申唯,他还没有出现。那一年秋天我心安宁,我坐在秋天的黄昏里,看着夕阳染红天边,看着太阳一点点落下山去,安宁是怎样的感觉,就是内心不起任何波澜。和老米拉在去往腾格里的路上,有一天我俩坐在长途大巴上,我也是这样看着窗外的,那是一片广阔的平原,没有山脉,没有河流,那时候我以为我再也不会爱了,我看不见未来,我不是指我个人生活上的未来,我对我自己以及所有别人眼中认为的那种所谓个人的幸福生活我是不抱任何期待的。
我们在贝尔嘉分别的那天早上,有个女同学紧紧地拥抱着我,她对我说,结婚吧,好好生活你还年轻。我知道我还没到完全老去的时候,从面容上看也确实比我实际年龄要小一些,但是她们说的关于结婚关于未来以及关于我个人生活的祝福我知道我是无法实现的。在更早以前的时光里,那时候我已经从蓝城回到了北京,我也已经熬过了那段爱后彻骨的疼痛期,是一个冬天的傍晚,我站在芙歌学校门口的一棵大树下,等她放学回家,她那会儿在上初中,我比现在还要年轻,我站在那棵树下,我看着马路上车来人往的街道,看着校门口那儿往外走出来的穿校服的学生,我问我自己,你就这样过完以后的每一天吗?
芙歌那会儿好像是初二吧,那么从初二到高三她考上大学,还有五年多的时光,这五年多的时光我能否时时刻刻守在她身旁,决不再离她而去,我对我自己说,我要陪着她,陪她好好学习,陪她考上一所好的大学。虽然我那时没在心里下定什么更大的决心,可是五年啊,整整五年我做到了,我不离不弃,我一点点地就像我当初那么坚决地奔向蓝城奔向李默宇时一样,我开始了芙歌所有课程的学习。
我去新华书店买来她的课本,课后参考书,我自己高中考大学之前我一直在理科班,所以高中数理化的所有内容,我都完完全全地捡拾回来,我学的比在校的任何一个学生都好,芙歌的作业题每天都是两份,那另一份是我去复印店复印的,每天晚上我坐在她的身边,一盏台灯下,我们俩各做各的,然后对答案。那时候因为我去了蓝城,没人管她学习,她的成绩开始大幅度的下滑,我开始一步步地领着她,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地往上爬,一直爬到她全年级排名第一。我也知道,我也比任何人都更懂得,应试教育的毒害有多深,很多东西你学得再好,你以后也啥都用不上,可是我那时就对芙歌说,现在我们就把它当作一个游戏,我们无法选择也无从选择,我们已经加入进入到了这个游戏里面来,那么无论我们内心里怎样抗拒,我们都要遵守这个游戏规则,那就是成绩和分数,我们无路可走也无路可退,那么我们就勇敢地参加这场战斗吧。我就这样从此成了她的指挥官,而她是我的战士,我们一起冲锋陷阵了五年,那五年我拒绝了所有外界的声音,我再没见过任何一个男人,我成了一个绝缘体。战斗打响了,我们必须前进,我这个人有个最大最大的毛病就是认死理儿,我一旦认准了什么事情我就往死里钻,有人说这是执着,我后来才渐渐明白这执着也好也不好,执对了,是好,执错了,就会很惨很惨,比如,爱,因为我的执着,既害了自己,也吓跑了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