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妩情
方角是个瞎子。
别看这名字有棱有角的,他长得倒是天庭饱满,地阁滚圆。那张脸像是老天爷用圆规画出来的,没有一处是方的。他的眼睛闭着,眼皮薄薄的,能看到底下眼珠微微转动。没人知道他多少岁了,自从我成为他的眼睛,我估摸着得有一千多个年头了吧。
一千多年是什么概念呢?
一棵银杏树能活一千多年,一坛老酒能陈一千多年,一块石头能风吹雨打一千多年。可一头鹿不能。鹿的寿命不过二十年,就算我是鹿里的神仙,活一千多年也未免太离谱了。
所以我常想,我应该已经不是头鹿了。
可我又是什么呢?
这个问题我想了一千多年,也没想出答案。
“马绿妞,再过来给我斟上一杯!”
方角的声音从银杏树下传来,带着浓重的酒气和不容置疑的命令。他已经昏醉了,歪七八倒地倚靠在树干上,面前摆着一个年轮多到数不清的树墩。那树墩是从哪棵树上锯下来的,我记不清了,只知道上面的年轮一圈套一圈,像水的涟漪,像时间的指纹。
我衔着酒坛走近。酒坛是粗陶的,釉面磕掉了好几块,坛口用红布塞着。我用牙齿咬住红布一拽,米酒的香气就迫不及待地钻出来,浓烈得几乎能把人熏倒。
我把酒坛倾斜,酒液顺着坛口流进方角手里的竹筒里。竹筒是他自己削的,粗糙得很,边缘还扎手。可他用得顺手,说是摸着有感觉。
米酒溢了出来,顺着竹筒边沿淌下来,如愿以偿地钻到我的嘴里。
苦辣的滋味在舌头上炸开,像千百根细针同时刺下去。紧接着是一股热流,从喉咙一路烧到胃里,又从胃里烧到四肢百骸。最后到来的,是那种飘飘然的感觉,像踩在棉花上,像浮在水面上,像被风吹起来的蒲公英。
这种感觉让我差点忘了我是头鹿。
哪有鹿经历过一千多个春秋都还留着口气?
哪有鹿会和一个瞎子相依为命?
哪有鹿喜欢喝酒?
按瞎子的说法,鹿应该被拿去泡酒才是。鹿血壮阳,鹿茸补气,鹿鞭更是稀罕物。可现在我还没在酒坛子里,我还能站着走路,我还能张嘴说话——虽然我说不出人话,但方角听得懂我的嗤气、哼唧和蹄子跺地的声音。
所以我不是鹿。
至少不完全是。
呼啸一声。
芦苇抽在我的后腿上,火辣辣的疼。这一鞭子把我脑海里的自言自语全打断了。方角摇晃着起身,脚下像踩了云,左摇右摆,手里攥着那根芦苇鞭,大着舌头喊:“妞儿,过来,背你爷爷回家。”
我比方角好不到哪去。
四个蹄子不听使唤,像站在冰面上,一走一滑。方角离我不到三尺,我却觉得他像在三丈之外。我使劲迈腿,蹄子在地上划出一道道印子,可就是够不着他。
又一鞭子落在我后腿上。
“好啊马绿妞,这次又偷喝多少了?哪天酒把你腌入味了,好孝敬你爷爷当下酒菜。”
我迷瞪得不行,脑子里像灌了浆糊,眼前的东西都在晃。可我心里清楚得很——方角身上的酒味儿可比我大多了。他像从酒缸里捞出来的,浑身上下每个毛孔都在往外冒着酒臭。
幸好我是个有原则的鹿。虽然有时候他确实挺烦人的,从来没想过把这瞎子吃了。
我叼着方角的衣领往后一甩。他的身体像一坨烂泥,“啪”地趴在我的背上。那重量我太熟悉了,一千多年来,我背了他不知多少回。
他的手拍了拍我的鹿角。
我那对比耳朵还要小的鹿角,是他最爱的方向盘。左边拍一下是往左,右边拍一下是往右,拍两下是停,拍三下是快跑。
我会意。小心翼翼地含好掉地上的芦苇鞭。芦苇穗子金黄金黄的,被我的口水沾湿就会变软,抽在身上就没那么舒服了。可我顾不上这些,我只想让方角快点清醒过来。
我内心不断地叫嚣着:方角,你酒劲快点缓过来吧!我若是个人,一手拿鞭子一手扛着方角,该有多轻松。
可惜我不是。
我只是一头连角都长不大的残废鹿。
夜风吹过来,带着芦苇荡特有的清苦气味。那气味我闻了一千多年,从没闻腻过。它让我想起很多事,想起很多年前的人和物,想起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日子。
天上的星星密密麻麻地铺着,像谁撒了一把碎米。有些星星特别亮,有些星星暗暗的,有些星星凑在一起像一把勺子,有些星星孤零零地挂在天边。
我踏着星光走着。
蹄子在泥土里留下深浅不一的印子。这些印子到了明天就会被新的印子覆盖,就像我这千年来走过的路,一步接着一步,没有尽头。
眼瞅着快要望不见那棵老银杏树了,方角才慢悠悠地坐起来。他伸手顺走我嘴里的芦苇鞭,有一下没一下地抽着我的屁股。那力道轻得像挠痒痒,芦苇穗子扫过我的皮毛,酥酥麻麻的。
我那可怜的半截尾巴舒服地抖了两抖。
方角曾经说过,捡到我那天就有人围着他叽喳。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久到我还没学会用蹄子跺地来表达高兴和不高兴。
“这鹿缺胳膊少腿,是个残废!”那些人说。
方角当时还年轻——至少比现在年轻。他信不过别人的话,手仔仔细细把我全身摸个遍。他的手指粗糙,指腹上有厚厚的茧子,可摸起来很轻柔,像风拂过水面。
他摸我的头,说:“这头脸似马。”
他摸我的身子,说:“这身子像牛。”
他摸我的尾巴,说:“这半截尾巴硬如驴。”
断了半截尾巴不要紧,就是摸起来怎么着也不能是鹿。
可方角不在乎。
“相逢即是缘,”他对着当时只有他膝盖高的我神秘兮兮地说,“我没有把你丢了的道理。赐你大名——马绿妞。”
马、驴、牛都是四蹄一尾,早出生些年都能一个娘胎里长大。我的鹿角不似其他公鹿那么雄壮,细细的两根,不仔细瞧倒真让人误会这是头母鹿。蹭了个“妞”字我也不以为意。
我不嫌弃他是个瞎子。他不嫌弃我是个残废。我们俩真算得上是绝配。
银杏树的叶子在夜风里哗啦啦地响,像在给我们送行。我加快了脚步,背上的方角又开始打鼾了。他的鼾声很有特点,不像打雷,倒像猫打呼噜,细细的,软软的,听着让人安心。
我知道,明天他又会生龙活虎地爬起来,冲我喊“马绿妞,再给我斟上一杯”。
晨曦微露,刺破雾气,金光闪闪地洒落在浅滩上。我喜欢观察太阳一点一点地剥离大海,太阳的颜色比我的皮毛还要艳,浅滩倒是个幸运的,能得到太阳亲自打扮,我就站在这里恭敬地等候,垂怜太阳的施舍。
方角闻到了海风的味道,知道我又在这发神经,难得地不催我离开。
“妞,你喜欢这?”
我并未理会他。
“我掐指一算你是在这方圆十里内出生的,难怪你闻到海腥味就走不动道。”
胡扯。
“这天下,所有东西最终都会相聚到一个池子里,那池子得深得比天高,宽得比天广。”
我不懂他说的“池子”是什么。
江不是池,河不是池,海也不是池。
池子应该没那么大,没那么深,没那么宽。池子是养鱼用的,种藕用的,洗衣裳用的。怎么能装得下天下所有的东西呢?
可方角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认真。他那双闭着的眼睛好像能看到什么我看不到的东西,嘴巴微微翘着,像在笑,又像在叹息。
我没追问。方角不想说的事,谁也问不出。
“马绿妞,你想留在这我也不拦你。”方角跳下地,背朝我拜拜手。
我愣在浅滩上,方角是我见过最吊儿郎当的人,现在背影落寞得真让人不是滋味。
我赶忙追上去叼他的衣领,待他被我稳稳甩上背时,方角笑个不停。就知道打趣我,我偏偏总中招。
“马绿妞,我认真的,你要真想留下我还能帮你找个老婆。”方角笑得抹眼泪。
我无语地嗤了口气:“我就要跟着你!”
“真哒?”
“那不然呢。”
“我就这么让你死心塌地?”
“再问就不走了!”
方角放声大笑起来,震得地上海浪卷过来,天上阳光射过来。我也想笑,可我是鹿,鹿哪里会笑。
我跟着方角走了很多年,去过很多地方。有些地方我很喜欢,比如芦苇荡,比如浅滩,比如那片长满野果子的山坡。有些地方我不太喜欢,比如集市,比如庙会,比如人声鼎沸的戏台子底下。
人太多了。
人多的地方,味道就杂。汗味、脂粉味、饭菜味、牲畜粪味、药材味、香烛味,搅在一起,熏得我头疼。方角倒是不在意,他闻不到这些。或者说,他闻得到但不觉得难受。他的鼻子只对两种味道敏感——酒味和病味。
酒味不用说了,那是他的命根子。
病味是什么呢?
方角说,生病的人身上有一种特别的味道。那味道说不清道不明,像什么东西馊了,又像什么东西锈了,总之和健康人不一样。他能从一群人中准确地找出那个生病的人,靠的就是这股味道。
方角给人看病,从来不收钱。这是他的规矩,千年不改。
有人觉得他傻,有人觉得他善,有人觉得他在做样子,有人觉得他另有所图。说什么的都有,方角一概不理。他给人看病的时候,神情专注得像个工匠,手指按在病人的脉搏上,眉头微微皱着,嘴巴念念有词。
那些词我听不懂。什么紫微星、天机星、太阳星、武曲星,什么命宫、兄弟宫、夫妻宫、子女宫、财帛宫、疾厄宫,什么化禄、化权、化科、化忌,像天书一样。
可方角说这是吃饭的本事,不能丢。
我无所谓。我只负责把他背到病人家门口,然后在一旁等着。等他看完病,我再把他背走。周而复始,年复一年。
有些病人家里很穷,穷得揭不开锅。方角看完病,不但不收钱,还会留下一些米面。米面是我们在路上攒的,遇到好心人施舍或者从野地里挖的。方角说,医者仁心,见死不救是畜生。
我没觉得他在骂我。因为我是鹿,不是畜生。畜生这个词,是用来骂人的。
那天我们去了一个老婆婆家。
老婆婆的家在山脚下,三间土房,院墙塌了一半,用树枝和稻草勉强补上。院子里有棵枣树,枣树上挂着几个干瘪的红枣,鸟都不愿意吃。
“神仙,你可算来了。”
老婆婆哆嗦着招呼我们进屋。她的手枯瘦如柴,手背上的青筋像蚯蚓一样凸起来,指甲缝里塞满了泥土,一看就是刚从地里赶回来的。
我跟着方角进了屋。
屋里比外面还冷。土墙裂了缝,用泥巴糊了又糊,糊了好几层,像发了面的饼子。灶台上落着厚厚的灰,锅盖歪在一边,露出里面半锅稀粥。粥已经凉了,上面结了一层膜。
来找方角看病的人,多数是穷人。富人也有,但富人会亲自上门来找方角,而不是让方角上门去找他们。方角从来不主动去找病人,都是病人来找他——或者病人家属来请。
老婆婆抱着一床棉被塞进方角怀里。
棉被打着补丁,补丁摞补丁,像一件百衲衣。棉花从破洞里钻出来,灰扑扑的,看不出原本的颜色。被子散发着一股霉味和汗味,还有一股很淡很淡的奶腥味。
呀!棉被里还藏着一个小人哩。
我许多年没有见过小孩了。
在这穷乡僻壤,头发半白都能称得上是年轻人。青壮年都出去讨生活了,留下的只有老人和孩子。可孩子也少,生得起养不起,很多人家干脆不要孩子。
我把鼻子伸过去,想嗅嗅这新鲜的人味儿。
那孩子很小,小得像一只猫。脸烧得通红,红得不正常,像涂了一层胭脂。嘴唇干裂起皮,起了好几个口子,有的还在渗血。呼吸又急又浅,像一只快要耗尽灯油的灯盏,随时都可能熄灭。
“去去去。”方角无情地把我撇开。
他蹲下身,动作小心翼翼的,像捧着什么易碎的东西。他摸摸孩子的脑袋,滚烫。按按孩子的肚子,硬邦邦的。挠挠孩子的脚底板,没有反应。
他的脸色变了。
我很少看到方角脸色变。他是一个很沉得住气的人,天塌下来都不慌。可这会儿,他的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嘴角往下撇着,像是咬到了什么苦东西。
孩子被棉被捂着,脸不知是被烧的还是捂的,红得快要渗血。方角把孩子从棉被里解出来,让他平躺在自己膝上,然后闭上眼睛,嘴不停地算着生辰八字。
他的手指在空气中飞快地掐动,像在拨算盘。我见过很多算命的,他们都是掐手指头,拇指在其余四指的关节上点来点去。方角不同,他是空掐,手指头根本不挨着,就那么凭空拨弄,好像空气里真有看不见的珠子。
老婆婆自认是个有眼力见的,搬来个木墩子:“鹿仙长,你也坐吧。”
木墩子是树桩做的,上面还有一圈圈的年轮。我看了看,大概有七八十圈。七八十年前的树桩,现在成了我的凳子。
我坐下了。反正也没有人看到一头鹿坐在木墩子上会大惊小怪。在这地方,神仙的鹿坐一下怎么了?
老婆婆在一旁撒眼泪擤鼻涕。她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噼里啪啦地往下掉。鼻涕擤了一把又一把,用袖子擦,擦得袖口亮晶晶的。
缓过一口气来,她呜咽着说:“孩子还小,我太老了……我……我要是走得太快,他可怎么办……”
我不在意她让一头鹿坐下的行为是多么无脑。人在命悬一线时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五百多年前,有个黄花大闺女哭着求方角,说若医好她的娘,她就以身相许给我这头鹿。方角当时正喝着酒,一口酒喷了出来,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他没说答不答应,只是摆摆手让她走。
不知方角医好了她娘没有。
他一根筋地从不上门回访,这件事也不了了之。
我内心没由来得喜。鹿之间没有婚嫁,那姑娘算是第一个把我当人的。
屋里闹得慌。
老婆婆的哭声像坏了的水龙头,怎么都关不上。方角置身事外般地专注在孩子身上,他的手指按在孩子的寸口上,脉搏跳得又快又弱,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
老婆婆怕是冷清久了,一股脑地倾诉不停。
从孩子爹娘怎么死的,说到村里谁家的鸡又被黄鼠狼叼了。从自己年轻时怎么嫁过来的,说到老伴走了多少年了。从今年的收成不好,说到明年的种子还没着落。
话像决了堤的水,收不住。
我走出屋子。晨霜给我冻得一激灵。
霜花铺在枯草上,白茫茫的一片,踩上去咯吱咯吱地响。我的蹄子在霜面上留下一串印子,像盖了一排印章。
随之而来的浓雾厚重地盖在我身上,三步之外什么都看不清。雾气冷冰冰的,湿漉漉的,钻到我的皮毛里,冷到骨头里。
瞎子眼里的世界应该和这没差。
除了狺狺犬吠,四周看不到半个活物。狗叫声从远处传来,闷闷的,像隔了一层棉花。不知道是谁家的狗,也不知道它在叫什么。
院子里的鸡圃早已闻不到一点鸡味了。鸡圃是用竹片编的,歪歪扭扭地靠在墙角,里面铺着稻草。稻草上还有几根鸡毛,黄的黑的白的,粘在草上,风一吹就飘起来。
孩子怕是还没尝过荤腥。
倘若人与我一样只吃素多方便,我能给他们衔点嫩草。嫩草到处都是,田埂上,河滩边,山坡上,多了去了。不要钱,不要粮,只需要低头去吃。
最恼的是现在无能为力。
雾气里传来方角的声音。“妞。”
只有一个字,我就知道该回去了。
我回到屋里的时候,方角已经收了功。
老婆婆抱紧孩子,连连要给方角磕头。她的膝盖弯下去,额头往地上砸。我叼着她衣领不让她跪下。她的身子轻得像一把干柴,我稍一用力就把她提了起来。
两个人的重量不及方角的一半。
我心里又泛着酸。
方角脸色惨白,像是被人抽走了半条命。那张圆脸变成了一张长脸,颧骨突出,眼窝深陷,嘴唇发紫。后背湿透了,衣服贴在身上,能看出他脊背的骨头。
汗水和泥灰混在一起,把他搞得像个刚从泥塘里捞出来的泥人。
这幅元气大伤的模样让人不得不相信他或许真的有点神力。
大抵是老了。
方角从未这么狼狈过。从前给人看病,他顶多就是擦擦汗,喝口水,骂我两句“懒驴上磨屎尿多”,然后接着赶路。
今天他站都站不稳。
他扶着门框喘了好一会儿,胸口剧烈起伏,像风箱一样呼哧呼哧地响。过了半晌,他才挤出一句话:“回家。”
他慢吞吞地爬上我的背,动作笨拙得像一个刚学走路的娃娃。手抓了好几次都没抓住我的毛,最后是我的尾巴卷住他的手腕,把他拽上来的。
他敲了下我的鹿角。
“回家。”
一人一鹿陷进漫漫大雾中。
方角与我都是孑然一身,家既陌生又遥远。回家不过就是上路的意思。方角不同我说家在哪里,任我走动。我喜欢芦苇荡,或许我的家在荡里吧。天暖和起来我就喜欢呆浅滩里沾泥降温,或许我在水里也有个家。
走了很久,雾还是没散。
雾气浓得像牛奶,稠得化不开。路看不清,我只能靠感觉走。蹄子踩在硬地上是路,踩在软泥里是田,踩在碎石上是坡。我走得很慢,怕摔了方角。
方角趴在我背上,呼吸渐渐平稳了。他的头靠在我的脖子上,脸贴着我的皮毛,呼出的热气暖着我的皮肤。
我突然很想问他一件事。
“能治好吗?”我说。当然,说的是鹿的语言,嗤的一声鼻息。
“天机不可泄露,”他说,声音有气无力,但语气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说出来可是要折寿的!”
他的回答把我噎住。
干这行当容易被读书人唾弃。从长袍到短袖,从骑马到小汽车,积年累月下来我见识的不比他们少。这多亏跟着方角不会折寿。我知道方角是故意吊着我胃口。
果然,没过多久,他自己就憋不住了。
方角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嘴不严实。他心里存不住话,尤其是治病救人的事,你不问他都要说,你问了他不说,过一会儿他自己就会说。
“单看这孩子命盘活不过今晚。”
他这话说得轻描淡写,好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可我知道他是在说一件很严肃的事。活不过今晚,那就是说,等不到明天太阳升起来,这孩子就要走了。
“疾厄宫撞大运,三方四正凶星汇聚,”方角继续说,手指又开始在空中掐动,“所剩的福禄远远不够为他化禄化权。”
他说的一脸得意,好像在讲什么了不起的发现。他一定会救这孩子。像从前一样。
从前有无数次,他也说过类似的话。这个孩子活不过今天,那个老人撑不过这个月,这个妇人难产恐怕大人小孩都保不住。可最后,那些人都活了下来。
方角有办法。他的办法听起来很荒唐,做起来更荒唐,可偏偏管用。
“福德宫单薄,认我做爷爷不就行了?”他笑了,笑声干巴巴的,像枯树枝折断的声音。
“孩子不说话我只能当他默认了啊。叫了我就得管,勾来点福气,这不恰好把命盘一拨?剩下的就看他造化。人定胜天,人定胜天嘛。”
方角净知道耍嘴贫。
拨命盘在人们眼里是要遭天谴的。雷劈火烧,不得好死,五雷轰顶,魂飞魄散。传说里都是这么写的,说书人都是这么讲的,老太太都是这么吓唬小孩的。
若真要挨天谴,方角拨过的命盘够把他劈成灰了。
这传言不过是因为除了方角,没人知道如何逆天改命。人对自己不懂的东西,要么怕,要么恨,要么又怕又恨。
方角和三教九流的江湖骗子不同。他从来不砸别人饭碗。自称同行的道士找他画护身符去高价倒卖,他只会乐呵呵地帮忙。都是糊口饭吃,谁也别比谁高贵。画符的朱砂是别人出的,黄纸是别人出的,方角只出个手。画完了,别人拿去卖钱,他一个子儿不要。
有人骂他傻,他不生气。有人夸他善,他不高兴。
他就是那样一个人——你骂他也好,夸他也好,他都笑嘻嘻的,好像跟他没关系。
“我老了。”方角忽然说,语气故作深沉,像是在念戏文。
“没看出来。”
这么些年,方角的外貌不曾发生任何改变。他的脸上没有多一道皱纹,头发没有白一根,牙齿没有掉一颗。他的手还是那么粗糙有力,他的背还是那么挺直。连酒量也丝毫不见长进——二两便不省人事,醉得像一摊泥。
我属实从他身上看不到时间的存在。
“一成不变不就是落伍了嘛。”方角叹了口气。
我不懂什么叫落伍。我只知道,方角还是那个方角,我还是那头鹿。
那之后的日子,过得很平静。
方角不再像以前那样频繁地出门了。他更多的时间是待在那棵老银杏树下,喝酒,打盹,哼一些我听不懂的小调。那些小调有时候像是戏文,有时候像是童谣,更多的时候什么都不是,只是没有歌词的旋律,咿咿呀呀的,像风吹过空瓶子。
我喜欢听他哼歌。虽然我听不懂,但我觉得好听。就像风吹过芦苇荡的声音,像水拍打浅滩的声音,像雨落在银杏叶上的声音。
一天,方角忽然问我:“妞,你想家吗?”
我想了想。
家是什么?
如果家是我出生的地方,那我从来没有回去过。如果家是我长大的地方,那我从来没有离开过。如果家是我喜欢的地方,那我一直在那里。
“我不知道。”我甩了甩秃尾巴。
方角好像看懂了,点点头。
“我掐指一算,你是在这方圆十里内出生的。”他伸手指了个方向,食指指向东南方,“那边,离海不远。你一生下来,你娘就倒在沙滩上,再也没爬起来。”
我愣住了。
这件事他从来没跟我说过。
方角继续道:“你从未尝过母乳,角也因此长不大。潮水把你娘带走,卷来了螃蟹,你尾巴也是那时候被夹断的。”
我的蹄子陷进沙子里。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影子。影子里,我的角短得像两颗钉子,尾巴只有半截,耷拉着,像一根折断的草。
原来是这样。
原来我不是生来就残废的。
原来我也有过娘。
只是我没见过她,不记得她,连她的味道都闻不到。
“所以我喜欢来浅滩?”我终于明白了。
“所以你喜欢来浅滩。”方角说,“生命对根的依恋绣在心尖上,刻在骨髓里。你自己都不知道,可你的蹄子知道,你的角知道,你的尾巴知道。它们把你带到这里来,一遍又一遍。”
我不说话了。方角也不说话了。
我们就这样待着,一人一鹿,在浅滩上。海水一下一下地拍着沙滩,像谁在打鼾。天边的云彩被夕阳染成了橘红色,像着了大火。
过了很久,方角说:“马绿妞,我果然是老了。”
我一惊。
我很想反驳他,不,你不老。你最近只是累坏了。你醉酒能睡上十天,你一点都不老。
可话哽在喉咙口,我怎么使劲都出不来。
我想告诉他,你在我心里永远不老。
可我是鹿,鹿哪里会说人话。
我只能用头蹭蹭他的腿,轻轻的,柔柔的,像他当年摸我的头一样。
方角笑了。他摸了摸我的鹿角,那动作很轻很慢,像在抚摸什么珍贵的东西。他的手从角尖摸到角根,又从角根摸到角尖,反复了好几遍。
我的鹿角小小的,硬硬的,不像其他公鹿那样枝枝丫丫、威风凛凛。可在方角手里,它们好像也变得珍贵了起来。
“你把我送回家吧。”方角说,“人啊,心再野也是扎在根上的。”
方角说要回家。
可我不知道他的家在哪里。
我跟着他走了一千多年,走过无数的路,跨过无数的桥,翻过无数的山。他去哪里我就去哪里,他睡哪里我就睡哪里。可我从来没有想过,他的家在哪里。
他一直没有家,或者说,他的家就是路。
可这次不一样。这次他说的是“回家”,不是“上路”。这两个词在他嘴里有着完全不同的重量。上路是轻飘飘的,像一片叶子被风吹走,回家是沉甸甸的,像一块石头落进水里。
我背着他走。走了很久,走了很多天,走了很多路。
可我不知道该往哪里走。
我逢人便问:“方角的家在哪里?”
当然,我问的方式是拦住路人,用鼻子拱拱他们,然后用蹄子在地上画一个圈。这是我和方角之间的暗号——画圈代表“家”。
可惜,路人们不懂。
他们看到一头鹿拦住路,先是吓了一跳,然后认出了我——神仙的鹿。于是他们跪下来磕头,往我脖子上挂红布条,端来清水和果子。
“祥瑞啊!”“天赐啊!”“福恩啊!”他们七嘴八舌地说着,有的还掏出香来烧,烟雾缭绕,呛得我直打喷嚏。
可没有一个人知道方角的家在哪里。
我转了一圈又一圈,问了一个又一个人。老人,中年人,年轻人,孩子。男人,女人。种地的,打鱼的,卖货的,念书的。我全都问过了。
没有人知道。
方角见证了他们一代又一代人,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他给爷爷的爷爷看过病,给孙子的孙子取过名。他的故事在人们口中传了一代又一代,成了传说,成了神话,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
可他从不透露自己姓甚名谁,家住何方。
人们只知道神仙,不知道方角。
只知道神仙无所不能,不知道神仙连家都找不到。一头迷路的鹿和不省人事的神仙,对人们来说再也算不上寄托。
我又来到浅滩,我比海水更想呜咽。
方角的身子越来越轻了。轻得像一捆干柴,像一袋子棉花,像一片叶子。摇摇欲坠,我总要回头确认他是否还在我的背上。有时候感觉不到他的重量,我慌得原地打转,直到他微弱的气息吹在我脖子上,我才放下心来。
我想哭。可是鹿怎么会哭呢?
为什么我的眼里模糊了?
大概是海水浸着我眼睛了。你把我娘带走,现在还想把方角带走。
海水涨潮,冰凉的水裹着我的蹄子,一点一点往上爬。水位越来越高,没过我的小腿,没过我的膝盖,没过我的肚子。
我站在水里,一动不动。方角趴在我背上,一动不动。我想我是在哭的。这应该是我最像人的一回。如果当人要这么难受,我宁愿做头鹿。
方角老了,我就和方角一起老。我的命是方角救活的,我得一直陪着他。方角就剩我了,没我跟他闹,他该有多无聊。
我不知道自己在浅滩里站了多久。
海水涨了又退,退了又涨。潮汐像一头巨兽的呼吸,一起一伏,永不停歇。月光洒在水面上,碎成千万片银鳞,随着波浪起伏闪烁。远处的海平线模糊了,分不清哪里是天,哪里是海。
方角趴在我背上,一动不动。如果不是他胸口还有微弱的起伏,我几乎以为他已经走了。
我迈开蹄子,从海水里走出来。水从我身上哗啦啦地流下来,打湿了沙滩。我在沙子上留下一串深深的蹄印,像一串省略号。我一步一步地走着,不知道该往哪里去。
天上的星星渐渐稀疏了。东边的天开始发白,像有人在墨水里滴了一滴牛奶,慢慢地洇开。
又一个夜晚过去了。又一个白天要来了。可方角还没有醒。
我走过一片麦田。麦子已经收割了,只剩下齐刷刷的麦茬,在晨光里泛着金色的光。麦田尽头有一间小屋,屋顶上冒着炊烟。炊烟细细的,直直的,升到半空中被风吹散。
我想起很久以前,方角跟我说过:“人活着,就是一口烟。烟散了,人就没了。”我当时不懂。现在我好像有点懂了。
我走过一条小河。河水清浅,能看见底下的鹅卵石。石头上长着青苔,滑溜溜的。河边有几株柳树,柳枝垂到水面上,风一吹就画出一个个圆圈。
方角最喜欢柳树。他说柳树命硬,折一根枝条插在土里就能活。他说人要是也能这样就好了,断了胳膊长新的,死了埋了又活过来。
“可惜人是人,柳树是柳树。”他叹了口气。
我走到河边,低下头喝了几口水。水是甜的,带着泥土和青草的味道。我想把水含在嘴里,回头喂给方角喝。可我的嘴太小了,含不住多少。
方角还是没醒。我继续走。
走过一座石桥。石桥很老了,桥面上的石头被踩得光滑如镜,缝隙里长出了野草。桥下是一条不宽的河,河水缓缓地流着,声音轻轻的,像在哼歌。
我想起方角哼歌的样子,他的头会微微摇晃,手指会轻轻敲着膝盖。他哼的那些小调,有的欢快,有的忧伤,有的什么都不是,就是瞎哼哼。他说他年轻的时候,在戏班子里待过。我不信。他一个瞎子,怎么待戏班子?他说他是敲锣的,不用看,听就行了。
我还是不信。他笑了:“爱信不信。”
我过了桥,眼前是一片林子。
林子不大,树也不高。有槐树,有榆树,有几棵弯腰的老枣树。林子里很安静,连鸟叫声都没有。地上铺着一层厚厚的落叶,踩上去软绵绵的,像踩在棉花上。
我在一棵槐树底下停下来。槐树开花了,白色的花一串一串地垂下来,香气浓郁得让人发晕。我仰起头看着那些花,心想:方角要是醒着,肯定又要念叨“槐花蒸饭好吃”了。
他每年槐花开的时候都要说这句话,说了不知多少年。
可他从没吃过槐花蒸饭。我问他要不要吃,他说:“想想就行了,真吃了就没念想了。”
人真是奇怪的动物。明明想吃,却不去吃。明明想要,却不去要。
太阳升起来了。橙红色的,大大的,像一面铜锣挂在东边的天上。阳光穿过林子,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像一幅碎了的画。
方角的手指动了一下。
我立刻感觉到了。他的手指搭在我脖子旁边,轻轻的,像一只蝴蝶落在上面。那根手指动了一下,又动了一下,然后整只手都握了起来,抓住了我的毛。
“妞……”他的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过木头。
我猛地转过头,差点把他的鼻子撞歪。
方角笑了,笑声很轻,像风吹过枯叶。他的眼睛还是闭着的,但嘴角翘了起来,露出一排还算整齐的牙。
“你还没把我甩下去啊?”他说。
我激动得想撒腿跑了疯一下。但我忍住了,我怕把他颠下去。我只是用鼻子蹭他,使劲地蹭,蹭得他直喊:“行了行了,你要把我蹭掉一层皮啊!”
方角终于醒了。
他坐起来,伸了个懒腰。动作还是很慢,像是身上的零件生锈了。他的脸上还是惨白惨白的,嘴唇干裂,整个人瘦了一圈。
但他醒了。这就够了。
“这是哪儿?”方角问。
我看了看四周。林子,槐花,斑驳的阳光。我也不知道这是哪儿。
方角伸出手摸了摸旁边。他摸到了槐树粗糙的树皮,摸到了垂下来的槐花。他把槐花凑到鼻子底下闻了闻,笑了。
“槐花开了啊。”他说。
他摘了几串槐花,塞进嘴里嚼了嚼。嚼了一会儿,又吐出来,说:“生的不好吃,涩。”然后又摘了几串,塞进嘴里。
我看着他,心想:你不是说“想想就行了,真吃了就没念想了”吗?
方角好像听到了我的心声,嘿嘿一笑:“念想没了就没了,肚子饿了是真的。”他从我背上滑下来,站了一会儿,稳住了。然后他拍了拍我的背,说:“走吧,找点吃的。”
我跟着他走。方角走在前面,手里举着那根芦苇鞭,一边走一边扫开面前的杂草和树枝。他走路的样子很奇怪,明明是个瞎子,却走得很稳,像是有眼睛一样。
我知道他靠的是耳朵和鼻子。他的耳朵灵得很,远处的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的鼻子也灵,能闻到几百米外的炊烟和水源。他的脚底下也有感觉,能分辨出硬地、软泥、碎石和青草。一千多年的瞎子,不是白当的。
我们走出林子,来到一片空地。空地中央有一口井,井沿上长满了青苔,井绳已经烂了,木桶歪在一边。
方角走到井边,探头闻了闻:“有水,不深。”他弯腰捡起一块石头,丢进井里。过了一会儿,听到“咚”的一声。他点点头,说:“大概两丈。”
我不知道两丈是多深。我只知道他打不到水。
方角想了想,把芦苇鞭的一头递给我:“咬着,别松口。”我咬住了鞭子的一头。方角把另一头拴在木桶的把手上,然后把木桶放进井里。木桶碰到水面,发出沉闷的声音。方角用力往上提,我咬着鞭子往后拽。
一人一鹿,费了好大的劲,终于提上来半桶水。
水很凉,很清,带着一点土腥味。方角先喝了几口,然后把剩下的倒在我的蹄子上,帮我洗了洗。泥巴被冲掉了,露出下面白色的皮毛。
方角摸了摸我的蹄子,说:“马绿妞,你这蹄子磨得都快没了。”
我低头看了看。果然,蹄子磨得薄薄的,边缘都卷起来了。我走了太多的路,磨了太多的地,蹄子都快磨穿了。
方角叹了口气:“走吧,找个铁匠,给你钉个蹄铁。”
我愣住了。钉蹄铁?那是马才钉的东西啊。
方角道:“你是马绿妞,姓马的钉个铁蹄天经地义!”
我无言以对。
我们找到铁匠铺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铁匠铺在路边,孤零零的一间房子,门前竖着一根杆子,杆子上挂着一条铁链。风一吹,铁链哗啦啦地响,老远就能听到。铁匠是个老头,胡子白了,背也驼了,但胳膊还是很粗壮,全是肌肉。他正在打一把锄头,铁锤砸在铁砧上,火星四溅,叮叮当当的响。他看到一头鹿走过来,愣了一下。然后又看到鹿背上趴着一个人,更愣了。
“你们……”他张着嘴说不出话来。
方角从我背上滑下来,冲铁匠拱拱手:“老哥,借个火。”
铁匠回过神来,从炉子里夹出一块烧红的炭递给方角。方角接过炭,凑到嘴边吹了吹,然后从怀里掏出一根烟杆,把炭塞进烟锅里,吧嗒吧嗒地抽了起来。
我从来没见过方角抽烟,他居然藏着烟杆。
方角吐出一口烟雾,眯着眼睛,虽然他本身就是眯着眼睛的,说:“老哥,给我这头驴钉个蹄铁。”
“驴?”铁匠看看我,“这不是鹿吗?”
“你不问,钱管够。”方角蛮不讲理。
铁匠也不争辩,走过来蹲下看了看我的蹄子。他摸了摸,敲了敲,说:“蹄子磨得厉害了,再不钉就要露肉了。”
他从铺子里拿出四个铁蹄,大小刚好。铁蹄是旧的,上面还有锈迹,但形状还在。
“只有旧的了,凑合用吧。”铁匠说。
方角点点头:“行。”
铁匠把我的蹄子抬起来,一只一只地钉。钉铁蹄的时候不疼,因为蹄子就像人的指甲,没有神经。但还是有点不舒服,感觉怪怪的。铁匠的手很稳,一锤一锤地敲,钉子一个一个地打进蹄子里。他的动作很熟练,显然钉过很多蹄铁。
“你这鹿养了多少年了?”铁匠一边钉一边问。
“少算点得有个一千多年吧。”方角说。
铁匠笑了:“你这人真会开玩笑。”
方角也笑了:“我是瞎子,不会看玩笑,只会开玩笑。”
铁匠愣了一下,没听懂。他没有再问,专心致志地钉蹄铁。
四个蹄铁都钉好了。铁匠站起来,拍了拍手,说:“试试看。”
我走了几步。蹄铁踩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哒哒哒的,像马蹄声。我感觉挺好的,走路更稳了,像是在平地上加了防滑。
方角听了听声音,点点头:“不错,是驴的声音。”
铁匠哭笑不得。方角从怀里掏出几个铜板,递给铁匠。铁匠摆摆手:“不要钱。”
“为什么?”
“给神仙的驴钉蹄铁,是我积德。”铁匠笑得憨厚。
方角也不客气,把铜板收回去,说:“行,那神仙祝你长命百岁。”
铁匠笑得脸上褶子都开了:“我现在已经八十了,再活两年就知足喽。”
方角摆摆手:“我说一百岁就一百岁。”话闭爬上了我的背,敲了敲我的角:“走。”
我撒开蹄子就跑。蹄铁踩在路上,哒哒哒地响,韵律感十足。背后传来铁匠的声音:“借您吉言嘞,神仙慢走啊——”
方角没有回头。我也没回头。但我知道,这个铁匠会活到一百岁。方角说的话,从来没有不算数的。
有了蹄铁之后,我走路更有劲了。哒哒哒,哒哒哒,像在敲鼓,像在打拍子。
方角趴在我背上,又睡着了。他的呼吸很均匀,胸口一起一伏,像波浪。他的手搭在我脖子上,手指微微弯曲,像是在弹琴。
我走得快了很多。不是因为钉了蹄铁,而是因为我想快点找到方角的家。
方角说的回家一直在我心里盘桓。他说了那句话之后就再也没有提过,好像忘了一样。可我记得,我记得清清楚楚。
他知道自己老了,时间不多了,要回家了。可我连他的家在哪里都不知道。
我曾经问过他:“你的家在哪里?”
他当时正在喝酒,听了这话,把竹筒放下,沉默了一会儿,说:“在很远的地方。”
“多远?”
“远到我走了很久都没走到。”
“为什么没走到?”
“因为有人拦着我啊。”
“谁拦着你?”
“你。”
我愣住了。我拦着他?我什么时候拦着他了?他这意思嫌我是个累赘?
方角笑了,摸了摸我的头:“你每天都让我给你讲故事,讲完一个还要一个。我哪有时间赶路啊。”
我知道他在开玩笑。可我也知道,玩笑里藏着真话。
他是因为我,才没有回家。一千多年来,他一直在陪我。陪我看日出日落,陪我走过春夏秋冬,陪我喝酒,陪我发呆,陪我挨芦苇鞭子。而我,连他的家在哪里都不知道。我忽然觉得自己很没用。我加快脚步,哒哒哒地跑起来。路两边的树飞快地向后退,像一排排站着的士兵。风从我耳边掠过,呼呼地响。
跑了一阵,我慢下来,因为方角动了。他换了个姿势,头从左边歪到了右边。他的脸贴着我的脖子,胡子扎得我痒痒的。
“妞。”他含糊不清地说了一句。
我以为他醒了,竖起了耳朵。
“妞……别跑太快……小心摔着……”
一会儿又没声了。说梦话呢。
我笑了——如果鹿能笑的话。
我们又走了三天。
三天里,方角醒了两次。
第一次醒来是在一个黄昏。夕阳正好,把整个世界染成了金黄色。我们走到一片高粱地边上,高粱已经成熟了,穗子沉甸甸地低垂着,像一个个害羞的人。方角闻到了高粱的香味,吸了吸鼻子,说:“新粮下来了。”
他从我背上滑下来,走到地边上,伸手摸了摸高粱穗子。他掐了几粒高粱米,放进嘴里嚼了嚼,点点头:“今年的高粱不错,粒大饱满。”
我说不出话来,但我心里想:你又看不见,怎么知道粒大饱满?
“晚上煮粥喝。”方角掰了两穗高粱,揣在怀里,爬回我背上,又睡着了。
第二次醒来是在一个清晨。天刚蒙蒙亮,起了薄雾。我们走到一条河边,河水很宽,水流很急。河面上有一座木桥,桥板有些已经烂了,露出下面的桥桩。方角说:“过桥的时候小心点,别掉下去。”
我还没掉下去过呢。
方角说:“那就别做第一次。”
我小心翼翼地走上木桥。蹄铁踩在木板上,发出沉闷的声音,咚咚咚的。桥板有些松了,一踩就晃。我每一步都踩得很稳,生怕滑了。走到桥中间的时候,看到下面的河水在急急地流。水是青色的,翻着白沫,打着旋涡。河里有一些石头,被水冲得圆溜溜的。
我多看了一眼。就这一眼,蹄子踩空了。
我前蹄一滑,整个身子往前一栽。方角从我背上甩了出去,我听到“扑通”一声,他掉进了河里。
我慌了。我也跳了下去。
河水比我预想的要深得多。我沉下去,又浮上来。我看到方角在水里扑腾,他不会游泳。我拼命游过去,用嘴叼住他的衣领。他的衣服被水浸透了,特别重。我使劲把他往岸边拖,河水呛进我的鼻子里,又辣又疼。
终于到了岸边。我把方角拖上河滩,他已经不省人事了。肚子鼓鼓的,嘴里往外吐水。我急得用鼻子拱他,用舌头舔他的脸。
过了一会儿,他咳嗽了几声,吐出一大口水。
“咳咳咳……咳咳……马绿妞,你真行……”他有气无力地骂我,“让你小心,你还不听。”
我低下头,不敢看他。
方角缓了好一会儿,才坐起来。他的衣服湿透了,贴在身上,头发也湿了,一缕一缕地贴在额头上。整个人狼狈极了。
“还好怀里的高粱还在。”他从怀里掏出那两穗高粱,湿漉漉的,但没丢。
他把高粱放在石头上晾着,自己也在石头上坐着晒太阳。太阳慢慢升高了,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方角的衣服渐渐干了,头发也蓬松起来。
“妞,”他忽然开口,“你是不是想知道我家在哪里?”
他伸出手,指了指北方。
“往北走。”
这就是方角给我的全部信息。
我不知道往北走多远,不知道往北走到哪里,不知道往北走会遇到什么。但我不问了。方角说往北走,我就听他的。
日复一日,太阳从东边升起来,我迎着太阳走。太阳从西边落下去,我不回头看。
我走过平原,走过丘陵,走过麦田,走过菜地。我穿过一片又一片村庄,穿过一片又一片树林。我遇见过很多人,有人给我水喝,有人给我草吃,有人摸摸我的头,有人朝我扔石头。我不在意。
日复一日,太阳从东边升起来,我迎着太阳走。太阳从西边落下去,我不回头看。
我走过平原,走过丘陵,走过麦田,走过菜地。我穿过一片又一片村庄,穿过一片又一片树林。我遇见过很多人,有人给我水喝,有人给我草吃,有人摸摸我的头,有人朝我扔石头。我不在意。
方角又睡着了。
这次他睡得特别沉,怎么都叫不醒。我用鼻子拱他,用舌头舔他,用蹄子轻轻地踢他的脚。他都没有反应。如果不是他的胸口还在微微起伏,我会以为他已经走了。我很怕他再也醒不过来。
我加快了脚步。嗒嗒嗒,嗒嗒嗒。蹄铁敲在路面上,像心脏在跳动。数到一万步的时候,我忽然听到了海的声音。
轰——哗——轰——哗——
那是海浪拍打沙滩的声音。我抬头一看,远处有一道蓝灰色的线。那是一条大河的入海口。河水从内陆奔涌而来,在这里汇入大海。河面宽阔得像一面镜子,倒映着天上的云。
芦苇。大片的芦苇。芦苇长在河的两岸,长在沙洲上,长在水里。芦花已经开了,白茫茫的一片,像雪,又像雾。风吹过来,芦苇弯下腰,像在鞠躬,又像在招手。
我站在芦苇荡的边缘,一动不动。海风带着咸味,带着腥味,带着芦苇的清香,涌进我的鼻子。那味道我太熟悉了,熟悉得像我的呼吸。
这就是方角的家。九龙汇聚的地方。太阳格外关照的地方。九条河如熔金般闪烁,游龙似的隐匿在芦苇荡中。河水清得能看见底下的石头,石头圆润光滑,像方角的脑门。
方角醒了。他慢慢地从我背上直起身来,深吸了一口气。“到了。”他说。
他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像没有风的湖面。“妞,你记得我在大海前说过什么吗?”
“所有东西都能相聚到一起。”我说,嗤了一口气。
方角笑了。那是我见过他最轻松的笑,没有任何负担,没有任何牵挂,就是单纯的高兴。
“谢谢你,马绿妞。”他说,“谢谢你帮了我这个忙。”
可我什么也没做。是海水把你送了回来。
万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方角从我的背上滑下来,站在芦苇荡边上。他的脚陷进湿泥里,芦花拂过他的肩膀,像在拥抱他。
他朝前走了几步,身体越来越透明,回过头,冲我摆了摆手。“别送了。”
我的蹄子像钉在了地上,动弹不得。
时间在这时候过得很慢,慢到我能去细细端详方角的脸,皱纹密布,斑斑点点深陷在沟壑之中,方角,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老了。
方角转过身,坚定地一步一步地走进芦苇荡。芦花在他身后合拢,像一扇关上的门。他的身影越来越模糊,越来越小,最后消失在芦苇深处。
我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海风吹过来,芦花飘起来,像雪,又像泪。
我忽然得到自由,撒开蹄子,冲进芦苇荡里。
在芦苇荡里穿梭,沿着九龙的足迹。芦苇亲切地拍在我身上,一定是方角让它们靠上来的。荡里溅起的水珠争先恐后地想浸入我的眼里,我加快速度不让它们追上。
方角!
方角!你在哪里?
我拼命地跑,跑过一片又一片芦苇,越过一条又一条河流。芦花迷了我的眼睛,水珠溅湿了我的皮毛,蹄铁陷进泥里又拔出来。
没有。
什么都没有。
方角像一株芦苇,融进了这片荡子里。
我停了下来。站在水中央。河水漫过我的蹄子,清凉凉的。太阳照在水面上,金光闪闪的,像打碎了一面铜镜。我仰起头,看着天上的云。云在慢慢地移动,像在赶路。我知道,方角也在赶路。他要去的那个地方,比大海还大,比天空还高,比时间还远。而我,还会留在这里。在芦苇荡里,在浅滩上,在银杏树下。
等他回来。
我留在了芦苇荡。
没有走。
不是走不了,是不想走。
方角说,所有东西最终都会相聚到一个池子里。我相信他。他说过的话,从来没有不算数的,所以我会在这里等他,等多久都行。反正我已经等了一千多年了,不在乎再多等一千多年。
芦苇荡很美。春天,芦苇从水里钻出来,嫩绿嫩绿的,像一片翡翠。芦芽尖尖的,戳破水面,迎着春风摇曳。夏天,芦苇长高了,高过我的头顶。我在芦苇丛里穿行,像在水上漂。芦叶沙沙地响,像在说悄悄话。秋天,芦花开花了,白得像雪,轻得像云。风一吹,芦花漫天飞舞,落在我身上,落在水面上,落在天边。冬天,芦苇枯了,黄了,弯了腰。雪落下来,把芦苇荡变成一幅水墨画。我站在雪地里,鼻子呼出的气变成白雾。
一年又一年。我看过了一千多个春秋。看过燕子来了又去,大雁南飞又北归。看过桃开了又谢,桂子落了又结。看过露珠凝结成霜,冰凌融化成水。
方角不在,但他的气息还在。芦苇的沙沙声是他的话,水面的涟漪是他的笑,风中的芦花是他的手,天上的云彩是他的衣袂。
我没有一刻觉得他离开了。
有一年春天,一只燕子落在我的鹿角上。那只燕子很调皮,蹲在我的角上不肯走。我用鼻子蹭了蹭它,它也不怕,还歪着头看我。我想起方角说过:“燕子认家,不管飞多远,春天都会回来。”
他是不是也会回来?像燕子一样。
又是一个清晨。
我站在浅滩上,看日出。
太阳从海面上一点点升起来,橙红色的,比我的皮毛还要艳。光芒洒在水面上,像泼了一地碎金子。我低下头,看着水里的倒影。我的角还是那么小,像两棵没长好的笋。我的尾巴还是半截,像折断的柳枝。我的蹄铁磨得很薄了,钉子有些松动,走路的时候会发出吱吱的声音。
我老了,我真的老了,可我不怕,因为方角说,所有东西都会相聚。那一天,风很大。
芦花被吹得漫天飞舞,像一场大雪。我站在芦苇荡中央,仰着头看那些芦花在天空中旋转、飘荡、散开。忽然,我看到一朵芦花没有像其他的那样飘走。
它停在半空中,慢慢地向我飘过来。
很慢很慢。像一个人在走路。
我定定地看着那朵芦花。它飘到我面前,轻轻地落下来,落在我的鼻尖上。凉凉的,软软的,香香的。
我闭上眼睛,耳边传来一个声音,很远很远,又很近很近。
像风穿过芦苇,像水流过石头,像雨落在银杏叶上。
“马绿妞,再过来给我斟上一杯。”
我猛地睁开眼睛,芦苇荡里,空空荡荡,唯见芦花飞舞。
可我知道,那不是风。
作品本身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如因而由此导致任何法律问题或后果,本站均不负任何责任。
网站版权所有:爱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