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与猫之国】雪泥鸿爪
作者:沐辰如许
局内人
局内人 Chapter 1
    1.

    我的哥哥龙曜今天死了。或许是昨天。我记不太清。

    在他的葬礼上,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好像是个人都比我更伤心。我只能走神地看着那张黑白的与我别无二致的脸庞。当然,仅仅只是外貌。但凡见过我和哥哥的人都不会认错我们俩人。

    他们会私下里夸赞我哥,夸张地形容他们沉迷于他那显而易见的温柔又博学的气质。当然他们的用词比我高级而隐晦得多。

    最后,他们会轻描淡写地说,“总归是不一样的。”

    总归是不一样的,与你的弟弟。

    可尽管如此,不知为何,恍惚间,我看着那张照片里的清秀年轻的脸,在某一瞬间仿佛与我一般相像。

    2.

    我和我哥哥名义上也是血缘上的父母是在他葬礼的第二天来的。

    他们行色匆匆而又狼狈地敲开我家的门,比在场所有人都像不告而来的陌生人。

    我打开门,定定地看了他们一眼,缓缓开口,“爸、妈。”

    3.

    并不是说我哥和我和我父母的关系不好。

    准确来讲,我的父母是青梅竹马,他们的门第相仿,志向相同,又对对方抱有好感,没有理由不一拍即合成了一对夫妇。

    随后自然而然地生下了哥哥和我。

    我爸妈是高知,我哥又是罕见的百年难得一遇的天才,唯独我是个不合群的异类普通人。

    4.

    母亲三十几岁了,保养得当致使她看上去仍如20多岁的小姑娘,可我开门的时候,一眼分明瞧见她眼圈红肿,一身狼狈,像是苍老到她本该的年龄上。

    一位两个十多岁孩子的母亲。

    我的母亲是江南的大家闺秀,她这辈子都顺风顺水,除了两件事。

    第一件是生我的时候。

    我哥和我虽然是双胞胎,但是我们相差一天的生日。

    因为母亲生我哥时,我哥很滑溜地就出来了,甚至不需要操太多心。而我,显然我是仅有给家带来麻烦这一点从我母亲肚子里揣着我时就初现端倪。

    我闹腾了许久,就在病人要下病危通知书的时候,就在医生不会问保大保小这个愚蠢的问题准备让我爸签字的时候,我嘎地一声,才磕磕绊绊地掉出来。

    就像死命挤在家里的讨债鬼一样。

    5.

    虽然这样说十分对不起我的母亲,但我还是很想说,我很庆幸我哥和我不是同一天生日。这样我就能拥有一个属于我的生日了。一个独属于我的生日。

    尽管,这不一同天生日的代价是令我无法拥有健全的身体。

    但这也不错,起码我真真切切拥有不止一样东西与我哥不同了。

    也因为这一点,我父母也可以偶尔将他们放在我哥身上赞许的目光投射在我身上。

    这目光不带赞许,就这样轻飘飘地落在我蓝白条纹的衣服上。

    不过那时,起码还是有怀揣着别样情绪的目光放置在我身上的。

    比如院长的,他对我这样的撒钱大客户是和善可亲的,如果不是情况不对,他对我简直要笑出花来。

    所以后来等我离开的时候,那一房间曾待在那里工作过的工作人员都依依不舍地送别我。

    而我那时又实在太过年轻,无法分辨他们到底是真心还是假意。
局内人 局内人 Chapter 2
    6.

    不,也许他们更偏向于欢笑迎的是我哥。

    因为我之所以出院,还要归功于我哥。要不我怎么会说我哥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他是个全才。我的意思是,他不仅在他年幼的时候就在学习上展露了头角,在探望我的过程中,又同在草原上薅根草一样轻轻松松如同呼吸一般在医学上同样展现出他异于常人的天赋。

    而平心而论,在我还未出院接受生活的毒打之前,我不带任何杂念地崇拜我哥,就像人类赞美火焰,万物感谢太阳。

    而据我爸妈所述,我学会的第一个字就是“哥哥”。

    以至于令当时的我打破脑袋,我都没有会想到我和我哥的关系竟然会发展到如此地步,我是说也许大概是单方面的。

    7.

    虽然我自出生就待在病房里,待了有我目前小半辈子那么长。但是我很少感到无聊。

    首先在一开始我并没有自主意识。

    其次,等我会走路的时候,我还是会处于不是睡觉就是昏厥的状态。从理论上来讲,我并不能分清这两者之间的差别。

    然后再大一些,我哥就成了除我以外待在病房里最久的人。

    久到如若这不是医院换个场所,他就会被附近的人举报说有人雇佣童工。

    过段时间我还是待在床上,据说是因为我的血小板极低。就是一张皮裹着一身血苟且留在这世上。所以磕了碰了对我来说都是打击。

    而自我有意识开始,我就听我哥拿着一本书在我耳边读故事。

    因此也许比起认字,我首先会的是故事。

    他故事讲的极好,于是我枕在枕头上,眼睛里看的是雪白的天花板,但又并不是全部。上面有五彩缤纷的颜色,构成我哥口里的可爱的故事。

    但是我有的时候还是会不争气地睡……昏过去。

    不过我哥是一个极其讲究有头有尾、很注重仪式感的人。

    所以我一觉醒来,发觉他已经跳过了几段或者跳过了几页。

    等到他有序念完这个故事,他才指着我昏睡时所未能听到的那些片段问我要不要再听一遍。

    在一开始的时候在讲的是童话,而后因为我的抗议便开始讲英雄。

    后来我再回忆起这些,试图去找到那些故事,发现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寻找不到。看吧,这就是我哥。

    他连写故事都那么的有天赋。

    综上所述,我哥在我眼里简直就是英雄。于是我逢人就爱夸耀我哥。比如护士,比如医生。

    这么想来,那会儿我确实有点清澈的愚蠢。当然也有不涉人世的快乐。而我有很多时间在昏厥当中,所以一些抽查的痛苦总会因此而屏蔽。

    彼时我哥这种天才就只是我值得拿出来炫耀与自豪的哥哥,什么都没有参杂。我只是为此而与有荣焉,仅此而已。

    8.

    至于我的父母。

    他们当然会来看我,但永远没有我哥时间长。

    因为他们有他们要做的事,嗯,这就是大人的世界。

    他们会看我,也会给我讲故事,但是没有我哥讲的好。

    9.

    总而言之,那段时间,我有父母伴身的疼爱,也无旁的杂乱而晦暗的心灵。就好像封闭在一个永远花开风轻月明的世界。那些故事里的英雄们永远意气风发,捍卫世界和平,就好像静止在了童话的结尾。

    也许我这样太欠揍与理所当然,或者我哥讲腻了故事,总之他“梆梆”几拳,拉我回那险恶的人间。

    而我爸妈总算是摆脱了我这个累赘,潇洒地二人结伴,辞去周围那繁琐无味的工作,去各个角落做他们想要做的事情。
局内人 局内人Chapter 3
    局内人

    10.

    于是我终于搬进了我名义上的家。

    在很短的时间内,我的活动区域也从原先的狭窄病房扩展到一栋房子。对此我原先自然而然为这种变化感到由衷的高兴,就像人类发现了美洲大陆一样。而贪婪就是刻入人类灵魂与骨髓的一把刀。

    我得再次重申:我是一个有着永无止尽贪念的混蛋。

    而那时刚搬回原本巢穴的我率先满足于可以每天晚上和我哥哥裹在同一张柔软的被子里。我的房间是那样缤纷,像是夏天的小树林。

    我哥在最初一本正经地捧着故事书时尤爱讲夏天小动物们的故事,在青翠欲滴的叶子中,在澄澈的蓝天或是漆黑的夜幕下,吱吱叫唤而毛茸茸小动物的故事,他们从漫长的冬天醒来,在昏昏欲睡的春困中与自己的小脑袋瓜子和眼皮斗争,终于在与冰冷的睡眠时间同样漫长的阳光明媚的夏天醒来。

    我的房间里满是我哥陪我在医院雕琢的小动物模型。

    我哥第一个雕刻作品是一只黑色的正在撒欢奔跑的小猫,抬起的爪子上的粉色的肉垫清晰可见,毛茸茸的尾巴高高翘起,耳朵刻得像是正在抖动。

    不幸又或是顺理成章的是,虽然我哥有着异于常人的天赋,不过却遵循着一小撮正常的人类生理现象,而他那会儿尚且年幼,因而雕不动木块,力道又稍稍把握不住是一件正常的事。

    因此他的第一份作品并不像他本人那样十全十美。

    那只小猫的左眼微微有些破相。

    我哥显得很难过,甚至一度想把它处理掉,重新再刻一个。

    幸好他刻那段的时候我在现场,不幸的是他磕那段的时候我在现场。

    理论上来讲,那只小猫眼睛的失误我占百分之五十的责任。

    于是我努力地回想我哥前不久给我讲的胡桃夹子的前半段故事,很认真地结结巴巴地跟他讲,

    “我很喜欢!”

    很抱歉我当时贫瘠的语言不支持我表述我对这件木雕的喜爱和对我哥的宽慰,假如我当时真那么想的话。而事实却是,我眼巴巴看着我哥雕了好久好久居然还没到我手上真的真的忍受不了,并且我压根没注意到猫猫的左眼的缺陷。

    况且我哥当时有没有听见也是个难题。我的嗓子同我那副曾破破烂烂的躯体一样,也是阴暗的,见不得光的。

    可我哥还是很难过,他的脸上虽然挂着那些大人们称赞的“得体”而“温和”的笑容,声音也还是很有曲调,可我却还是觉得他在难过。

    也许他的眼睛里在下雨,我想。

    因为在一段时间里,这座城市一直在下雨,大概到了夏天的梅雨季节。不过我不太清楚。

    因为我总是躺在病床上,看着窗上的雨像一条条弯折扭曲的线条,从窗顶爬到窗底。而它们干后,总会留下一道道雨痕。虽然他们不太清晰,但我还是能看出来。而那之后就会有其它的人走进房间里,将它擦除。

    我的眼睛是出生后的我所拥有的唯一可抵得上常人的生理器官,甚至我的视力不错。

    所以我能看见我哥眼睛里清清浅浅的雨痕。

    所以,他的眼睛里在下雨。
局内人 局内人Chapter 4
    局内人

    11.

    截至今日他们敲响家门,我父母创下了迄今为止最久的离家记录———

    三年。

    很难评价这栋房子对他们到底是不是常人理解上的“家”,而在我长达将近十年的观察中,我更倾向于比起我认知中的“家”,像驻扎在茫茫雪地的堆放着一些必不可少的生活必备品那样的据点大概才更符合他们的行为上“家”的含义。

    不过以往,他们基本会跟年货一样,一年一次登入我家的门。

    自从三年前,他们又双叒叕被某些古遗迹传言吸引,就像永远不知悔改的孩童任性地跑跑出去做研究。我哥从不知道哪里扒拉出来的证据,以信誓旦旦的先见预知了他们此次大致的出行时间:

    五年。

    假设我哥的预言成真,那么他们这回还是因为听到了我哥的死讯,这才紧急终止了一切研究,步履匆匆赶回“家”。

    我哥要是地下有知,是该作何感想呢。

    反正我现在是不知道他怎么想了,就是我现在是有些想笑。

    12.

    我有的时候在想我是不是爸妈捡回来的孩子,可是每当我看着和我哥如出一辙的面容,那疑虑就如同断了线的气球一路飘走,还没出对流层就“嘭”的一声炸开,零零碎碎地污染大地。

    而那些会污染环境的碎塑料块则是:我不像我的家人。

    当然不是外貌,要我说,除非世界上已经掌握了克隆复制的技术。否则,我是我哥弟弟这一点绝对是毋庸置疑的,真上加真,绝无半点虚假、半点水分。

    既然外在那么像了,那么我所上述的不像就是内在。

    诚然我哥是我父母亲的所有优良品质的集结品。

    那么我则是一个我哥的劣质的仿制品。

    嗯,就像是一个价值9999的正品和一个9.9包邮的盗版的差别,或者是一个苹果和一个西红柿的区别。

    而我哥肯定是刻着我爸妈模子诞生下来的孩子。

    他同样是个十足的天纵奇才,跟父母一样醉心于研究。相比之下,也许是老天爷觉得这个家族延续的太过安稳了,所以特地派我来捣上一乱。

    不、也许,可能只有我是正常人。

    有句话说的好,搞科研的都是疯子。这是我后来才明白的道理。

    就拿我哥做的实验举例子吧。一般来说,倘若他在吃饭,吃到一半时,突然茅塞顿开,呲溜一下跑回家里那间改造的实验室。那么他至少会在里面花上超过三天的时间。

    而一旦他在实验室待了超过7天,我会拿出备用钥匙打开房门把他揪出来,把他搬到太阳底下补补钙,再灌点水,以防他缺水渴死。

    然后再返回去,砰的一声,把门关上。

    这么说就好像我哥是一盆有自己想法的植物。

    但实际上他大部分时间与多肉没什么两样,可以自给自足。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他就是那种需要严格控制温度才能生长的娇弱的花卉。

    但实际上他也肯定是一种很名贵的人见人爱的花卉。所有人都会盼着它开花,将赞美毫不吝啬地捧给他。

    假设赞美是化肥,过多的花肥是会导致根烧苗的。
局内人 局内人Chapter 5
    局内人

    13.

    大抵是我从前在医院的枯燥经历将我这一生的沉稳都耗了个干净,所以一旦逃脱魔爪,我自然要在外面释放天性,胡作非为。

    我出院时是夏天,刚好可以无缝衔接幼儿园。但在此之前,我得在家里牢牢地蹲上一两个月。

    在那一两个月里,我跟什么机密要事或者什么见不得人的玩意儿被藏在家中,我哥反驳说是易碎的珍贵古董花瓶,因此要好好珍藏,并且倒打一耙反问我从哪里知道这些奇了八怪的东西的。

    我没有将隔壁老爱到走廊晃悠,随身携带收音机的老头儿供出来,在医院两载,我们已经建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

    他的收音机里时常会有滋啦滋啦的声响,那老头儿就瞪大了铜铃样的眼睛,晃晃或者拍拍那个小玩意儿,它就又好了。

    之前我就承诺过他不将收音机的存在告知给医院其他人,每逢医院忙碌的时候,他就偷偷地将收音机带出来坐在靠近我门口的椅子上,装作若无其事地休息,要是能下地我就贴着门缝听,如果不能,我也会努力汲取传进来一星半点的只言片语。

    要是我在出院之后再听,肯定昏昏欲睡,不过不巧的是,那段时间,睡眠于我而言是泛滥的不能再泛滥的东西,无穷无尽。而收音机里的东西连同我哥的故事都是无法计量的奢侈品。

    睡眠也是泛滥的,躺久了会让我犯恶心,就像连续几年吃同样的东西也会索然无味,令人恶心。

    那段时间,我的嗓子流过的不是寡淡的液状物或者黏糊糊的东西就是胃酸。

    那种食物倒流的感觉也令我感到恶心。

    由此可以想见我哥的故事有多么的可贵,我我可以躺在病床上想象着我当时在做听都没听过的事,进行着跌宕起伏的冒险。

    14.

    自出院后,我的身体就像一个迅速鼓起的气球一样迅速膨胀,但是由于自身白值过低,所以还是要等一段发育时间。

    而那个夏天,显然是个好时机。

    于是在那个夏天,家里沙发的各个角落我都躺了一遍——以各种扭曲的姿势,除了板正正躺下。

    比如上半身悬空,倒挂在沙发上。天旋地转,有种很新鲜的恶心。

    但恶心终究是恶心,所以它没使我多停留,就被我丢至九霄云外去了。

    而比起各种姿势,各种各样的电影和动画片更令我着迷。

    日看夜看,偷偷看。最后被我哥勒令把电视机插头拔掉,制定了每天看的时间。

    15.

    那个夏天我还蹭蹭长胖。

    因为我父母那段时间研究进度卡在那里特殊节点,听我哥说是审批环节。他们不忙,因而大发慈悲回来看看他们的孩子,而我终于不用应对那无法下咽的东西,每天框框炫好几碗饭。

    16.

    不要问我为什么不去骚扰我哥,那个时候他已经因为医学上的研究变得小有名气,受邀参加了一点小实验而且甚至准备入一所天才才能进的学校。

    但以我父母的表现来说,平淡如水或者说是理所当然。

    我么?后来父母有带我去测过,平平常常却令人大跌眼镜。

    不过我已经不记得结果出来后,那些一拥而上的人们的神情了。

    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局内人 局内人Chapter 6
    局内人

    17.

    其实呢,我也没那么热衷于看电视。

    这或许是因为我在住院时早就看了长达我近乎半数人生的连播电视剧,而且是准时准点地收看,从它的片头曲到片尾,我几乎没有落下一次。

    无聊也好,热闹也罢,总而言之在那近乎于无限的时间里,我是它忠实的看客。

    18.

    我房间里是有一个连通外界的小窗户,它比家里电视稍稍大那么一点。

    在我看来,两者简直就是同类项可以放在一起相提并论,比方说我永远不可能从电视里看到正在活动的我自己,同样的,我也无法从窗户里,打量窗户外的我出现在窗户外的世界里。

    它那么大,我几乎可以趴在上面,但却绝不可以探出窗外。

    19.

    每天早晨,大概是这家医院接近上班时间的最后通牒或者可以探视病人的号角,窗内靠下处就会成为乌泱泱的一片。

    我没过问每次到我房里来的护士姐姐,因为这样轻易地知道结果,就像小说看一半被告知了结局,况且,我也需要为我无穷无尽的时间找点乐子。

    我一开始不能认出他们到底是医生还是患者家属。因为要知道,在上班前,医生和护士也是不一定非得要穿着那身白到处跑。

    小跑着迈一步看一步腕间表的,衣着朴素的,头发油腻腻的,拖着大包小包的,焦急万分的,神情麻木的……

    看多了总能认出几个熟面孔,他们有七分之六是医生,里面有我隔壁病友的主治医生——年纪轻轻就秃了大半头发的大哥哥还有一个老喜欢板着脸的主任阿姨等等等,那么还有七分之一就是打持久战的家属了,比如楼下阿婆的儿子或者我隔壁就是那个收音机老头的小女儿。

    不过截至我出院的那天,阿婆的儿子和收音机老头的女儿都已经有段时间没来了。

    嗯,由此可见,就像那收音机老头说得那样,也许他们有一天早上早起不来,就很痛苦地爬不起来了。我还记得他当时摇着头,信誓旦旦的说,人呐,总是一旦放任自己就很难爬起来喽。他说这话时,低低咳了两句,又加了一句稀奇古怪的形容词。“比如啊,现在的年轻人早上总是很难起的来。”

    我对这句话持嗤之以鼻的态度,要为我年轻人证明,我可是有时凌晨三点起,看着天花板默默向呆的这么一个不赖床的好的年轻人。

    有的时候我哥也在这一群人当中,不过他就显得鹤立鸡群,我一眼就能看到他。但这样的次数很少,因为他总需要做他的事。不过如果他要是每天早上都来,我也就不能每天早起从头到尾将剧集看掉了。

    20.

    我所在的这家医院肯定是个很开明的医院,它没有因为什么最后一片落叶的故事而不种树木。

    虽然我这层楼有点高,但还是有几棵直直长到我窗户可视范围内。

    一共只有一棵,但其实本来应该有两颗。都是同一种类的树。

    我哥之前和我说过树的品种。

    死掉的那颗是在我出院三年前死掉的。它长得太靠近一楼的窗户了,而那个窗户的拐角就是热水间的地方,于是人们从那个窗口走来走去的同时,偶尔突发奇想把茶壶里过夜的水或者留着一点保温盒的汤汁从窗户那洒出去。

    然后它就死掉了。

    21.

    我隔壁的病友说,看呐,人们自以为是的一点善心将它浇死了。

    她又自顾自纠正,说那甚至不是善心。

    我问她那又是什么。

    方便也好,顺手也罢,甚至是一点浇树的怜悯。

    她摇了摇头说,说不出来。

    随后,她又补充道,可以骗树是善心。

    不然树因为人们莫须有的理由死掉,那就太可怜了。
局内人 局内人Chapter 7
    局内人

    22.

    我刚上幼儿园的时候,面对那些我同龄人之间叽里呱啦的悄悄话以及彼此之间变幻莫测的奇妙关系时,终于产生了一种回不到过去的实感。着实是天壤之别。让我不自觉产生自己已经年老的错觉,即使事实上却是——我和他们一般大。

    如此想来,那数载的医院生活对我理论上应该进行的轨道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变轨,令其歪得像比萨斜塔一般,但所幸比萨斜塔没倒下去,我自然也能找到不那么符合人们常识的小路走下去。就像过去我可以为了敷衍时间,克制自己一天睡上十六八个小时,这样我就只有四六个小时可以消磨了,虽然中期它曾一度到了适得其反的效果,不过显然习惯依然改变很多。

    如此这般,我就只有四到六个人小时需要应敷下去,有时是看护士小姐进来,有时是我家人——大部分情况是我哥进来探望我,而又如此这般,时间便一下子就溜走。然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公事公办,在我现在看来也没什么不好。

    不过说实在的,更多时候感觉其实我并不需要他们,因为我在这没有尽头的长跑中能挖掘出一条自娱自乐的方法。

    看窗外连续剧算一个,听我哥讲故事算一个,像是抽到大奖似的能和病友交谈算一个。但早上永远都会过去,我哥也不能永远端着他的书坐在我身侧,我同层楼的病友的状态好得概率不如一个倒霉的悲观的人去买彩票。

    总得有自己的事情做吧。于是在摸索中,我会尝试用我自己的意识在房间的角落里走上那么一圈。这起先很短,而待我慢慢填上那些地砖的细小裂缝,墙上微不可见的罅隙,床上的一块色差……于是糊弄时间成了件轻松而又唾手可得的事情。

    在一个正常的环境里迎合同龄人也许是有必要的。所以在这之后的几年里,我一直有意识保持着与同龄人同步的浮夸习惯,直到升到小学,发现有一位老师给我的期末评语居然是“乐观开朗”。对此我十分感谢那位老师费尽心思帮我找的补。

    乐观开朗……乐观开朗……那段时间我一度试图剖析自己,却遗憾发现自己的本性早已夹杂在过往中,像两块平行但被搅匀了的水粉颜料。也许我原来的轨迹里有那么一条是通往“乐观开朗”的,不过很遗憾,已经故事已然开篇,船已然启航。我的注意力又只会放在今天和未来。

    23.

    好吧,我还是很在意“乐观开朗”,我总认为这着实不是一个可以评价我的形容词,这也许我是为此感到意料之外的高兴又或者潜意识不认为正确,或许人永远都认不清这个观点是一条永恒的真理。

    为了得知我在别人心目中的形象,我开始若有若无地试探起我的同学。

    托我之前一贯浮夸的作风,在他们面前我是一个开心果,因为我有无数新奇的点子与令人捧腹大笑的能力。是的,我能感受到。而每当我有预谋去做这类事的时候,之后的笑声我是早有预料的。我更如一个扮演小丑的演员,可奇怪的是,我有时会真的沉淀下来,好像我真是无意之中做出了令人忍俊不禁的错事,于是在气氛的渲染下,与我的同伴共享哈哈大笑的愉悦,可更多时候,我却浮在空中,冷眼看着周围人们的神情,于是在背景板的提示下,随波逐流地献上自己的笑容。
局内人 局内人(the end)
    局内人

    24.

    从那栋二层楼小别墅到小有名气的私立小学,步行大致需要十几分钟,算上孩童的小短腿,时间就又要拉长一些得划到二十分钟的分水岭上。

    二十分钟,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拿到难捱的课上,那可真是一秒抵得上整整一个小时,随便蹉跎一下,五十天便可溜走;可若是一个人无所事事地躺在阳光下,一个眯眼就能和半天就能画上等号。

    故而时间长短取决于个人态度。倘若将这二十分钟捋回顺着一路长着阿拉伯婆婆纳的小路到那所名为阿兰星落的小学,跨坐在我哥那台幼稚的自行车上,那么二十分钟可又非彼二十分钟。然而自行车在小道上晃晃悠悠,总归减不了多少时间。

    阿拉伯婆婆纳属于外来物种,前几年声势浩大地除过,总没除得干净,于是到了春天又星星点点开出浅蓝色的小花。我疑心人们并不是因为外来物种这点除它,它引来周围密密麻麻的小虫子所导致的不可控更让我信服。

    阿兰星落虽说是个私立学校,却坐落在犄角旮旯里,周围没什么市井要地,与商城,地铁统统划不上等号,就像是一座繁茂城市外的孤岛。只是孤岛内则是另一类人的极乐世界,而孤岛与城市的连接的那条我哥骑自行车载我的羊肠小道很可能更适合我。

    25.

    我哥虽然善于头脑风暴,但他会长期且偶尔脑抽,骑着一辆橘白相间的自行车接我上下学。万幸阿兰星落学院是住宿制,不然我就会被一群老古董联合弹劾浪费他们宝贝疙瘩的宝贵时间。

    不过,在我看来,如是他们少开一些学术交流会,学术上的成果说不定可以想滚雪球那样咕噜咕噜滚起来,越滚越大。

    我和我哥相比简直就是一个活蹦乱跳的活人与一具小尸体的差距。然而对于一个健康的小孩子来说,一个小孩还是太重了,更别提他本人也没练出什么一秀肱二头肌就能把人夹死的肌肉,再加上我这个天生的插曲,我们第一次自驾游之旅没有特别出彩的顺利。

    自行车的车头摇摇晃晃地启程,像是颠簸了一下而后扬帆而起的小船,我抱着我哥的腰,小心翼翼地试探却总是踩不到脚蹬子。出于对未能脚踏实地的恐惧,我的双脚百般试探,却没发现自己的动作越来越胆大放肆以至于将我哥适时发出的询问抛之脑后。

    总而言之,我上头了。

    于是船翻了,车倒了,倒在路边长着毛绒绒蒲空英的湿润泥土上,溅出缕缕浪花似的蒲公英白色柔毛。

    后来回忆起来发现并非这般富有诗情画意,实际蒲公英被我俩压在散发着腥味的泥土里,差点变成了标本,那毛绒球一半也七零八落地瘪掉且染上了泥点子。

    我哥说它们总归要回归到土地里生根发芽的,只是我们稍稍改变了一下它们的旅程。我们一根一根把那些细小的绒毛挑出来,攥在潮湿的手心里,坐在自行车上一路走,一路仙女散花似的将它们撒至路边,就像在播撒种子,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它们就是一颗颗种子。虽然结果还是一样的,可我们还是剥夺了它们自由飞翔的权利。

    这一回忆距今七年十个月零九天,我有时会缅怀它,有时会遗忘它,但是偶尔一个无法与之相联的小小瞬间,我偶尔又会记起它,并重又在我的脑海扎根直至我又一次将它逼至遗忘的悬崖角。

    26.

    我在阿兰星落学院所学习到的最有用的莫过于在老虎头上拔胡须。正如我之前所说,学校的生活枯燥无味,泛善可陈。就像一谭藏有孑孓的死水。嗡嗡声与因痒痛扣出来的红肿足以令我对它们深恶痛绝。出于对蚊子赶尽杀绝的敬意,我就得在这滩墨绿浮萍占领的小池子砸出一片片水花。

    长此以往,我获得了“阿兰星落NO.1捣蛋鬼”的称呼。

    对这类称呼,我倒是无所谓。就算他们能找到我的父母也算他们有能耐,毕竟我也有相当一段的时间没能见到他们了,甚至一度当他们已经人间蒸发。

    找我哥,那更是异想天开。且不说我哥是无论发生什么都会坚定站在我这边,再说就他日理万机,就天天往他那实验室跑的那一个劲儿,就很难让他们逮住他。

    不过我还是能拿捏住那个捣蛋的度。程度刚刚好,气肺不气心,气心不攻心。

    再说了,为我的同学们争取一点小利益也算是一个小小乐趣。每当被他们用感激的眼光看着,若是恰逢灿烂阳光暖暖打在我身上,我像是一下子从棺材里直起身子重又活蹦乱跳,回到人间一样。如我所设想的,得意且滑稽地向他们行礼,昭示我又一次不可或缺的存在。

    等周末,又是我哥骑自行车带我回家,吃过爱丽丝婆婆烧的有些黏稠的午饭,磨磨蹭蹭又向向呆写完作业,躺在家门口的花色躺椅上晒太阳再发会呆,闻那种焦焦的阳光烤制的味道,听我哥在他那间小型实验室折腾过后路过的轻巧的脚步声。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两年,我甚至一度产生了这样的生活要是一直过下去也不错的想法。

    27.

    而两年后,烈日炎炎,我将躺椅搬回屋檐下继续躺着,没有风,太阳便如此倾注出一股醉意致使我脑门发胀,我哥搬出来一条灰扑扑的爱丽丝婆婆用来择菜的小板凳矮我一头坐在旁边。我哥哪怕在家里也会认真着装,外套着一层白大褂,深蓝色的裤子越过光与暗的交界线,兀自出在阳光下,像是浅海的蓝藻。

    他少见伸了伸懒腰,翘起半边小板凳,像是也要从繁忙的研究里小憩片刻,抬起的白外套的手肘处磨得反成鳞鳞金光,照得我头晕目眩。我们两人光坐着,不知从谁先开始闲聊一样有一搭没一搭地开始沟通。

    故而不得不聊到一个几乎所有小孩子都会被问到的问题。

    我的爱好。

    我还没认真想过——倘若在学校浮夸地话语排除在外的话。

    难得的,我认真想了想。

    首先,希冀不与我哥所擅长的重合——这个要求打从一开始就足够排除掉许多选项。

    其次,是我会投入一点真情实感的。

    想得我有些出神,汗从脑帘一股脑儿地流淌进我的眼睛里,咸得我猛地眨了眨眼睛。

    我绞尽脑汁想啊想啊,最终缴械投降,说自己在找一个足够喜爱的事情,然后飞蛾扑火般在追随此物期间死掉。

    说完,我突觉自己有点违反人设,正准备打个马虎眼过去,一直默默倾听的我哥却冒出一句:

    “冒险么?”

    那一刹那,老头的播音机里穿出的只言片语和隔壁病友在未突发恶疾时所念道的东西在我脑海回荡。

    也不是不能作为我的爱好。

    于是我怔愣着沉默地点了点头。

    28.

    人妒英才是无论什么时代,什么国家都会发生的事。

    我哥也是。

    我从一些小细节窥探到了这一信息,而且发现霸凌者还是同样被世人视为天才的蠢货。

    我不知道他会不会为此苦恼,又或者别的什么。可我又不会袖手旁观。

    所以头一回,我靠着双腿走回那条开满婆婆纳的小道。

    29.

    事实上,毫不夸张地讲我真是个耍把戏的好手。

    30.

    事实又证明,人们对于天才和庸人有着两套的价值观。

    31.

    阳光刺得眼睛又有些痛了,我扭过头看那张与我别无二致的脸庞照片,内心到是涌起了一丝莫名的情绪。

    回过头,我看见我的母亲站在她久久不曾踏进的门外,戚戚地呼唤了一声,

    “曜曜。”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