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深圳时代
作者:王顺健
第十五卷 一张画报
第十五卷 一张画报 一张画报
    那一间农民屋里的旧书店,在散文写手土狗的楼下。我干了半年人民调解员,土狗还是喊我老狗,我得不到尊重,就不太理他,还好,朋友中只有他这么喊我。常常一个人喝完酒,我就逛到他楼下的旧书店。书店白天是个肉摊,晚上才摆上旧书。就这样在深圳也很稀奇,新城市嘛。有几个爱藏书的朋友,我带他们来翻书,算起来,丢给小老板一两千块钱了。他对我虽不优惠,却已熟络,为了留住我一扫而过的目光,不被从阴沟里泛起的肉腥味轰走,小老板适时地抱出一叠旧画报,悄悄送我跟前。我随手翻了翻,多数是香港正式出版的八卦杂志,这一带农民屋里住着一些香港人,他们有的是原居民,时常带一些画报过来,看过一丢。我有点嫌脏,当我看到一幅彩色封面时,我放慢速度,目光停了下来。

    图片中央是一个裸着上半身的女人,虽然成像颗粒很大,拍照光线不佳,但女主人却是一脸自然活泼的微笑。女主人呈现出的表情,带有迎合拍摄者的味道。别人看了,也许不太相信这是出于香港一本专业偷拍杂志的封面;我却相信。因为这位灿烂的女主人,半个月前到派出所找过我。

    我突然觉得这件事有点稀窍,许多场景涌了出来,不容易集中和深入思考,朋友说我是一个感性多于理性的人,我得承认。要想说清这件事情,必须步步为营,往前推移。所以我继续用倒叙的方式,从近向远,从九月五日那天地讲起。

    那天下午,我在派出所吃过晚饭,到所门口站着,听交班的民警吹牛。同事马宁人把吃过饭的碗筷洗干净放好,回到调解室拿烟。在派出所门前的小路上,我远远看见写散文的土狗骑着他的破单车过来,我怕他臭不要脸地叫我“老狗”来打招呼,让民警笑话,于是快快迎上去,把他拉到大树后面的人行道上,问他,“是来找我的吗?”

    他差点被我拉倒,却又强作镇定地回答我,“是呀是呀。”

    我静下来,问他,“什么事?”

    他把眼镜往上一推说,“你要是我的朋友就帮我一个忙。”

    我问,“什么忙?”

    他说,“你跟我往前走两步。”

    我就跟着他来到一群写字楼的路口,他指着不远处一个卖碟的小贩说,“你把他给我抄了。”

    我问,“他怎么得罪你啦。”

    他说,“我以前摆摊卖我的散文集,他说我影响他生意,放狗咬我!”

    我说,“对不起,我是人民调解员,这不是我能做的事情。”说罢,我掉头就走,他在我身后嚷嚷着,“老狗,我还指望你在派出所能帮我出口气呢,真是条老狗!”我气得想掉头咬他一口,却回过头来冲他一笑。

    我还是被土狗气坏了,慢慢往派出所走。路过一处小公园,我坐下来,听收音机的音乐来放松自己,这是新手机的一个功能。当我再睁开眼睛,发现天已经黑了。我悠闲地走进派出所调解室,看到马宁人合上一份卷宗,正拧紧他的钢笔帽。马宁人看我进来,脸上流露出不太自然的表情,我没有正眼看他,他欲言又止,我和他不讲话已有两个月,没有工作上的事,我们俩整天闷着头看书。

    他起身点上支烟走了出去,我盯着他刚做的卷宗看,在封皮的纠纷类型栏内写着“人身权利”,在调解员栏内,只写着“马宁人”三个字,我有了看法。显然在我跟土狗出去的这段时间里,他调解了一起关于“人身权利”的纠纷。按照惯例,只要两个人当班,不论另一个在不在调解室,调解人都要写上两个人的名字。我刚才虽然外出一下,只是一小会,我并没有回家,公文包还在呢,怎么就只写他一个人的名字。他六十岁了,我小他二十岁,不打算跟他计较这些。于是我打开卷宗。一看,是一起偷拍纠纷。应该说,又是一起!

    这种偷拍纠纷我处理过三四起了,不耗上半天时间一般也拿不下来,我离开派出所也就只有一个小时左右,马宁人他老人家如果神速就让他们达成协议,形成卷宗,我还是暗地佩服的。我随手翻到了最后一页,女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我看了半天,越看越面熟。不禁又从头认真地看起来。

    卷宗的第一页是纠纷登记表,纠纷的基本情况和处理结果都一目了然。当事人之一,女的叫尹红映,27岁,江苏省涟水县城南人,是深圳一家健身器材店的业务员。男的叫李保丰,45岁,深圳市华达机电公司宿舍三栋401室,下岗无业。纠纷经过是,上个月即八月十八日傍晚,尹红映在租住的华达机电公司宿舍里发现被人偷拍,于是报警,结果警察根据她的指证,把李保丰带到派出所,李保丰不承认,尹红映拿不出证据,李保丰索要赔偿,形成纠纷,转到派出所的民调室后未达成协议。今天傍晚,当事人双方再次来到派出所民调室,经调解达成了协议。协议内容是,1,尹红映向李保丰赔礼道歉。2,尹红映自愿赔偿李保丰三百元钱安慰费。3,双方不再追究对方的责任。最后是当事人签名按手印。

    尹红映的签名颇有名星味儿,我多看两眼后,把卷宗合上。现在再明确不过了,这起纠纷是我在八月十八号从警察那里接手调解的。这次是他们第二次来调解,时隔半个多月,当事人一般都能做出让步,迅速达成协议。难怪马宁人这么神速就送走了他们。让我连再看一眼尹红映的机会也没给。我对她的印象是有些特别,怎么说呢,开朗,亲切,天真,性感,迷人……她比梦露的脸略宽一点,有一些细细的雀斑,这样的脸没法紧绷绷的,天然地就有一种亲和力。

    令我不解的是李保丰,他上个月的那个天,站在我面前,嚷着要申冤,越说越来劲,像一只放出笼子的困兽,在他的眼睛里越跑越近,越跑越猛,他张开了大口,开出五千元的赔偿价码来,同时要求在两个楼道张贴澄清告示,以挽回名声。我说,告示可以张贴,但精神赔偿费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才好。而尹红映越发地窘迫起来,细细的雀斑加深了她的可爱。她的确无法举证偷拍的就是李保丰, “我要有部相机拍下他就好了。”一屋人听了都笑起来。他们住的是前后楼,同一层,同为401室。李保丰是个转业军人,单位房子紧张,401套房里居然还住着几个单身青年,这就说不清了。当警察敲开他的家门,问他家里有没有相机,他老婆代他回答没有。警察让她找找,她找了半天,拿出两部旧手机,也没有拍照功能。那天,李保丰老婆也来到派出所,她是一个农村妇女,一再强调,“我们夫妻的感情是很好的。他不会做这种事的。”

    尹红映只肯出一千元。双方悬殊太大。李保丰得理不让人,把头昂得高高的,对进出的民警也爱理不理,我是想拖拖时间,让他冷静冷静,但李保丰急于要去法院打官司,讨说法。我无奈地对尹红映撇了撇嘴角。她给了我一个足够安慰人的微笑,她应该听出来我的苏北口音,我和她是老乡呢。她在李保丰夫妇俩消失后,跟着男朋友走了。

    从五千元到今天的三百元,李保丰的变化真大,这里面会不会另有隐情或者埋伏呢,我曾经是个警察,天性又好奇,趁马宁人在外吸烟,我打通了李保丰的电话。

    我称他为李哥,“李哥,你的让步有点太大了吧。”暗地里巴望他能在事后说出不为人知的真相。果然他想通了。说出了一些实情。

    “我事后,去了法院也问了一些朋友,打官司太麻烦了,冷静下来,觉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人家为这事都搬了家,我想还是你们调解一下算了。我今天下午在下面散步又碰见了她,就和她一起到派出所找你来着,你又不在。”

    “我正好有点事出去了,谁调解都一样,都会保障你的权利的。”

    “老实说,她搬走了也好,我儿子已经十六岁了,正是青春期,她不拉窗帘,行为又不雅,会害了我儿子,她搬走了,我儿子变化大,变得专心了。再说,我白看了人家大半年,再漫天要价,也怪不好意思的。”

    “她这样无所顾忌,我要是相机在手,不拍才怪了,可我还是不明白,既然如此,她为什么又报警呢?”

    “告诉你吧,那天正好她的男朋友回来了,她好紧张的……”

    这时,马宁人推开门走了进来,我只好摁下了电话。我不是怕和当事人事后通话犯了什么纪律,我是不想暴露一个男人隐密的私心。我放下电话还在想,面对天赐尤物,我敢光明正大地拍吗。细想来,尹红映报警是为了转移她男朋友的注意,挽回她的爱情。如此说来,李保丰白看还得了三百元钱好处。

    我想起了另外一个女人,她和尹红映一样,都报警说被人偷拍了。她可没有男朋友拥着,是一个人孤独地离开派出所的。被她指认的男孩儿戴着眼镜,是个穷书生,他们合租在一套房子里。她洗澡的时候总觉得有人趴在阳台的窗户上看她,宿舍只有这个穷书生在。我当时刚应聘上岗,这是我接手的第一个纠纷,我问男的,到底是不是你偷看的。他一口否定,接着他说了句让我现在一想起就发笑的话,他说,我自己的女朋友还没看够呢,我看你!

    女青年大龄、单身,满脸长着豆豆。这句话对她刺激真大啊,她先和我一样,扑地笑出了声。接着她捂着脸,半天没吱声,最后,她按男孩儿的要求,写了份道歉书。

    这个男孩儿就是后来成为我朋友的土狗。他死活不承认偷看过人家洗澡,连我都不相信。

    现在,尹红映的艳照都上了香港杂志的封面,还有什么好说的呢。肯定有人拍了,有人看了,拍就拍了吧,看就看了吧。但你要问人家干没干,打死我都不认的。这个,你别问人,你得问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