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表彰决定
作者:齐乙霁      更新:2016-02-01 17:35      字数:730
    《中文系关于齐二蛋同学先进事迹的表彰决定》

    10月16日,我系80级新生齐二蛋同学,在一次散步过程中,发现一同学(他们一个班的)的裤子屁股中缝绷开半尺长的口子,齐二蛋同学见到后,不顾自己失去裤子的不便以及失去裤子之后的其他一切后果,二话没说,便脱下自己的裤子,让给那位同学穿在身上。他则只身一人躲进了我校近邻小营房村旁一口废弃的机井房里,等待同学给他送还裤子。然而,由于那位同学的一时大意,一心光急着上课,把给齐二蛋送还裤子一事忘在了脑后(由于那位同学不是故意的,已经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致使齐二蛋同学先是被当作流氓抓到冯庄派出所联防队小营房联防第四组接受讯问,后又被错误地送进了本市疯人院。但是,在此过程中,齐二蛋同学咬紧牙关,没有向残酷的现实低头,以一名天之骄子的大无畏精神,坚持向所有的误会作着不屈不挠的斗争。据称,他当时想起了许多英雄事迹,他想的最多的是《红岩》里的英雄人物,是江姐、许云峰、华子良等英雄人物始终激励着他。所以,他才坚持到最后的胜利,也就是本系老师从疯人院里把他接出来的那一时刻。更让人感动的是,他没有听从系领导的温情关怀,去校医院接受检查的建议(怕他受刺激),非常响亮而肯定地回答——请相信我,我没有病!这掷地有声的回答,感动了在场的所有系领导。系领导当即决定,就按齐二蛋同学的意思办,由他们班辅导员老师立刻接回班里上课。对这样的好青年,我们实在感动,感动他受了冤枉而不哭闹,不给系领导添麻烦,处事冷静,这样的同学肯定能成大器。鉴于此,经中文系党总支研究决定,并报学校长办批准,我系决定树立该生为见义勇为好青年之典型,并在全系同学中进行表彰。并号召全体同学向他学习。此决定。

    报:校长办;送:系办;发:系各年级各班。

    中文系办公室

    198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