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络文艺IP化的现实处境
作者:吴长青      更新:2020-08-03 16:46      字数:1548
    以原创网络文学为源头的IP成为网络文艺的核心,网络文艺的竞争核心正从数字版权向全版权转化衍生。事实上,自从阅文集团、掌阅科技和爱奇艺三家网络文艺公司相继上市开始,国内以互联网为传播载体的网络文艺娱乐付费企业就呈现出了三足鼎立的格局。

    当下流行的知识付费模式是从传统方式向互联网转移的一种新的变革,而娱乐付费与知识付费相比,无论是在人口规模还是在付费习惯上都具有一定的优势。因此,网络文艺将在付费模式的倒逼下,寻求无论在广度还是在深度上的、新的突破。其中,固然有对内容的依赖,但对新技术和人文关怀的迫切需求将成为未来企业竞争的核心。

    IP娱乐付费的模式结构要比知识付费产业链简单,通常以优质内容吸引用户付费。与以往不同的是,知识付费产业链要复杂得多,可以看成出版、传媒和教育的交集。而知识付费相比娱乐付费要艰难得多,如果从两者的差异中对比可以发现,一个是先易后难,一个是先难后易,娱乐付费属于前者。这是由各自的产业属性决定的。

    IP解决的、优质内容的供需问题,是基于“数量”和“质量”的娱乐产业功能作为优先原则的。在IP产能丰裕的情况下,网络文艺需要集聚新的动能,未来也将由单一的内容竞争转向多层次的服务以及全方位的人文关怀上来。也就是说,在网络文艺审美疲劳之后,需要一种新的美学原则来支撑,即网络文艺在满足产业属性的同时,需要向深度文艺属性上转移,需要在人性本身潜在的需求上倾注更多的关怀。因此,分层消费、差异消费将是后IP时代网络文艺最大的特点。

    基于“受众”与目标人群的培育将是未来网络文艺竞争的重点。在宏观层面上,需要积极寻求新的、美学观的突围。毫不讳言,网络文艺理论建设与人才培养是严重滞后于产业发展的,对网络文艺的美学观还没能真正地总结出来,特别是对于新兴人群的审美趣味和阅读品位还不能形成有效的文化、知识干预。娱乐内容也不能摆脱对受众的过度依赖,以受众为中心依然是当下网络文艺的基本格局。被动、从属的地位也没有得到根本的改观。

    网络文艺作为社会主义文艺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走出这样的窘境。同时,作为国家的重要文化力量,还要参与全球文化竞争。因此,网络文艺肩负着对内、对外的双重任务。显而易见,网络文艺仅仅靠少数人的参与,根本上来说,是不能支撑起这样的任务的。

    其次,没有正确的精神价值和呼应时代的好作品来引领,网络文艺极容易陷入一种“单向度”的孤立和表面繁荣的“集体狂欢”,甚至有着波德莱尔所指的“伟大的传统业已消失,新的传统尚未形成”的“恶之花”。这是网络文艺在发展过程中极易出现的“魔咒”。

    建构“以人民为中心”的网络文艺美学观显得尤为迫切,一方面来自国家对网络文艺的期许和诉求,另外一方面也是网络文艺植根大众的必由之路。

    一是培养一批植根于人民,与人民荣辱与共的艺术家。鼓励他们创作出反映人民疾苦,凝练人民智慧的、喜闻乐见的好作品,以优秀的作品鼓舞大众,树立民族自信心。

    二是加强文艺理论建设,总结凝练出网络文艺的美学理论,引导创作,促进创作。培养大众积极乐观向上的审美观,特别要在实践中具有指导价值,上得来,下得去,真正使得理论与创作形成有效的呼应,形成创作与理论并行的、共鸣与批评共进的良好格局。

    三是正确处理好资本逐利与价值引导的关系。这是网络文艺不得不面对的现实,资本具有先天的“逐利”性,而社会主义文艺也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这需要国家建立一整套对网络文艺发展方向的有效干预机制,如何在法治环境下引领资本划清“边界”等。

    四是积极营造良好的网络文艺生态。营造这样一种生态,需要在整体上建构新型的“网络文艺生态观”,既有国家监管层面的、法治的完善,也有市场对网络文艺的反向干预,以及政府监管的“退出机制”,还有网络文艺行业的自律,加强这四方面协调机制的完善,能使得网络文艺在积极、健康的轨道上行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