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秋日私语
作者:爱睡觉的菲林      更新:2018-06-29 01:51      字数:4143
    与姚曼菲的心情相反,陆胤尘此刻就快要飞到天上去了,在旅馆接了李言蹊,两人一道去吃饭。

    李言蹊准备在东北住上一段日子,总住旅馆自然不方便,想暂时赁一处房子,陆胤尘提议干脆买一套,婚后他便搬出大帅府,两个人在外面住,李言蹊虽然害羞,但是还是憧憬着能与他结婚,住大帅府确实不方便,也就同意了。下午两人就一起去看房子,因为是今后的“家”,挑得格外仔细上心。

    一连找了一个多星期,好容易在南郊看中一栋西式洋房,白墙红顶的两层小楼,庭院里的绿竹与黄梅都栽得极好,环境清幽,最难得的是,房后不远处有个不大的湖,透过二楼居室里的窗,能看见碧清的水面,李言蹊其实最希望住在海边,能有个湖也不错。

    这是位德国商人的别墅,还没住上几天,到处都是簇新的,商人却不愿意卖,出多少的价钱都不行,就在李言蹊以为不得不放弃之际,商人却又突然变了主意,即时便出售了。至于陆胤尘在背后使了什么样的手段,自不必说。

    洋楼里一切用具都是齐备的,李言蹊来东北也没带什么行李,所有的家当只装一只小皮箱,当天就搬了进去。

    简单的安顿之后,两人开始一处处仔细地看房子,一边看一边预想着,哪里放沙发,哪里放钢琴,哪间做卧房,哪间做书房,将二楼的房间全部看完,陆胤尘突然道:“房子还是有些小,等我们有了第四个孩子,必须换个地方。”

    李言蹊到底还是未嫁的姑娘,脸上害羞,嗔看他一眼,在陆胤尘眼里,只看见无限风情,拥过她,吻上去。

    周围是那样的安静,只有太阳的光,只有窗的影,只有风的声,只有齿间的甜,只有心中的蜜,只有彼此的心跳与气息……凡尘诸事,再多的人,再多的阻,再多的难,抵不过对方怀抱里,温暖的**。

    秋风送爽,即便是东北的晚间也不冷,陆胤尘搬出卧室里一只编藤椅,铺上羊毛毯,抱了李言蹊坐在阳台上。微风拂面,带来新鲜的泥土气息,清冽的湖水气息,芬芳的青草气息……

    李言蹊蜷在陆胤尘怀里,正闭着眼享受美好的春日气息,陆胤尘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你认识织女星吗?”原来他在看星星,李言蹊睁开眼,晴朗夜空,繁星满天,璀璨争辉,李言蹊不由叹道:“真美。”

    “织女星是哪个?”陆胤尘又问。

    李言蹊其实对星座也没有研究,茫然去找空中那条白练,“我也不知道,应该在银河附近吧。”

    “牛郎星在哪?”

    “……在银河的另一边吧。”

    这个模糊的答案已经让陆胤尘满意,长叹,“真可怜,跟我们一样。”

    “……”李言蹊终于知道他这莫名其妙问题的目的,一时间有些哭笑不得,仰头去看他,“我这不是来了吗?”

    “永远都在我身边才好。”他巴巴看她,像是个可怜的孩子。李言蹊无奈地笑,在他唇上亲一下,温柔哄他,“小朋友乖啊,姐姐要在东北待上一个多月呢。”

    他俯下身凑上她的唇,“姐姐嘴巴真甜,我再尝尝。”

    两人嬉闹了一阵子,再次安静下来时,心中的郁结便也几乎消散了。她轻轻喘息着,埋首在他颈间,嘴角微扬。春风依旧温柔拂面,带来若有若无的清香。

    “有股清香。”

    “嗯。”

    “哪来的?”

    “你身上。”

    “说真的呢。”

    “不是你身上的清香么?”

    亮起灯,下了院子里去找,果然在花园里发现几朵白色小花,两人辨了半天也没认出来到底是什么。折腾这许久,天色也晚了,陆胤尘穿上大衣回大帅府,动作磨磨蹭蹭的,约好了第二天过来一起吃早饭,李言蹊将他送到门口,门还没关又见他回来,“你一个人住,我不放心。”

    李言蹊微微扬起下巴,“走。”

    眼见陆胤尘还想说什么,李言蹊仰头在他脸颊上亲一下,迅速关上门,“晚安。”

    半夜口渴,李言蹊起床喝水,因为月亮极好,不开灯也能勉强看见,李言蹊倒了一杯水,发觉窗口处有凉风吹进来,原来窗门没关紧,一手捧着水杯一手去关窗,动作却突然顿在那里,他的车子,停在门外。

    她站在窗前呆立了很久,杯中的水早已凉透,回到床上后,翻来覆去总是睡不着,干脆包起薄被搬过椅子,趴在窗台上往外看,看着看着,竟就睡着了。

    李言蹊醒来时,天色已是大亮,探身望下去,车子已经不在了,她看一眼墙上的挂钟,刚过了七点,估摸着他一会儿就要回来,先去床上补了一觉。这一觉倒睡得十分香甜,醒来时愣怔了几秒,去看挂钟,却是过了九点,她心中存疑,匆匆洗漱换衣服,下楼时便见到他,换了身衣服,正坐在客厅里看报纸,听见她的脚步声,抬起头来笑道:“小懒虫终于醒了。”

    她面上微有些不好意思,“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不叫我?”说话间已走到他身前,被他一把揽进怀里,“扰了你睡觉,又要冲我发脾气。”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里没有半分责怪的意思,只含着满满的宠溺。她将他细细打量一番,精神倒还很好,面容也整洁干净,只是眼下的青灰与眸中的血丝泄露了秘密,她心疼起来,温柔抚摸他眼部的轮廓,“昨晚睡得不好?”

    他只是笑,“挺好的。”拉过她的手走向餐桌,这栋洋楼,厨房里的用具虽然齐备,可因为从前的主人长时间不住,并没有食物储备,早餐是他一早买来的,幸而买的是西式餐点,不讲究冷热,只把牛奶温一温便可以吃了,她看他吃得香,问他:“饿了?”

    “嗯。”他嘴里塞了片土司,答得含含混混。

    “怎么不先吃点?”

    他将土司吃完,口齿终于清楚,“说好了一起。”

    她心中甜蜜,不自觉脸上也笑得甜蜜,那般因幸福而散发出来的美丽,分外夺目。一顿早饭的时间,陆胤尘竟也看痴了许多次。

    吃完饭,将碗碟洗刷干净,李言蹊见厨房倒也合用,提议中午就在家里做饭,刚好陆胤尘这日没事,于是一起去买菜。

    将车子停在菜市场外,两人手牵手逛进去,李言蹊虽然会做饭,在十里银滩也自己买过菜,但却没逛过菜场,陆胤尘自然更没逛过,什么都觉得新鲜。卖菜的小贩农人更觉得新鲜,哪里见过这般明丽光鲜的璧人?比那画报上的金童玉女还好看。

    麻烦却是不断,这里过手的钱币都是几毛几分,陆胤尘哪有这样的零钱?买几棵葱也只能付大钞,卖葱的农人一天也赚不了这么多,去哪给他找零去?这样一趟走下来,东西没买多少,花费倒是不小,凡是叫他俩光顾过的菜铺子,俱是眉开眼笑。

    李言蹊想做青笋烧鸡,买了只活鸡请人送回去,两人都不知道怎么办,李言蹊从厨房拿出把刀递给陆胤尘,意思是这样的事情得男人干,自己站得远远的看着,陆胤尘只好硬着头皮去捉鸡,刚从笼子里抓出来,因那鸡扑腾得实在太厉害,竟是脱手逃了出去,在园子里“喔喔喔”地乱窜,鸡毛漫天飞舞,李言蹊慌忙跑进屋关了门,从窗口往外看,陆胤尘一着急,伸手就是一枪,少帅的枪法自然没话说,鸡也死得没什么痛苦,只是杀只鸡还用枪,少帅怕也是第一人,只叫李言蹊笑得直不起腰,岔气了好几回。

    做饭他是不会的,连打下手的资格都不够,却还赖在厨房里,一会儿给她递个碗,一会儿帮她开瓶醋,更多的时间只是看她,看她忙碌的身影,她认真做事的样子是这样好看。

    平凡夫妻最日常的生活,与她一起,便也能让人迷醉。

    青笋烧鸡到底没能做成,麻婆豆腐,干煸冬笋,鱼香肉丝,做的是极普通的家常菜。本来,只要是李言蹊亲自动手,怎样陆胤尘都会觉得美味,更何况确实美味,这样几个菜,倒让两个人都给吃光了。李言蹊不喜欢刷碗,活自然落在了少帅身上,一条白布围裙系起来,让李言蹊瞧着嘻嘻地乐,站在陆胤尘身后,将下巴搁在他肩膀上,一边监工一边哼歌。

    天气反常的热,下午一场雨过后,傍晚就闷得厉害,陆胤尘开车载了李言蹊,去京华饭店屋顶的露天餐厅吃冰淇淋,只要了一杯,共用一个茶匙。

    正耳鬓厮磨间,忽听身后一清脆的声音唤道:“哥!”

    李言蹊随着陆胤尘回过头去,只见露台边上走过来几名少年男女,俱是一色的学生服装扮,独一位少女,穿一件浅蓝色洋装,缀白色蕾丝花边,烫了俏皮的卷发,清丽灵动,奔至陆胤尘身后,双手环住他的脖子道:“哥!几天没见你了!”说话间,眼睛却偷偷去瞥李言蹊。

    如此遇着,陆胤尘少不得要给两人引见,李言蹊到底是第一次见“小姑”,又在这样仓促的情形下,陆胤尘怕她会有些不自在,见她落落大方的问好,也就放心了。

    陆忆慈倒是盯看了李言蹊好半天,突然道:“原来你就是哥哥的朱丽叶。”

    陆胤尘当时正喝下一口咖啡,直接呛在了嗓子里,剧烈地咳嗽起来,李言蹊悄悄去帮他抚背。顺下气,陆胤尘拧起眉喝责妹妹,“乱说什么呢?”

    陆忆慈有点怕又有点不服气,“我这是称赞你们呢!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是最动人的!”原来她最近读莎士比亚,迷上了这部剧,以为论起爱情来,以此相喻便是最高礼赞。

    陆胤尘依旧肃着脸,陆忆慈撇撇嘴,想说他迷信,可终究还是有些怕哥哥,没敢开口。却听李言蹊笑道:“朱丽叶大概长不了我这样的吧?”三人一笑,也就搁下了。

    陆胤尘问妹妹怎么会来这里,陆忆慈看向露台边几名等候的学生道:“几个文学社的朋友不愿去家里参加明天的生日宴,先单请了他们。”陆胤尘这两日只顾着李言蹊,差点忘了妹妹的生日,幸好今日遇到了,脸上不动声色,道:“那你去招呼朋友吧,账单待会我一并签了。”

    谁知陆忆慈竟搬过旁边的椅子坐下了,笑嘻嘻道:“哥,你这里位置还有剩,不如就拼在一处吧!”不顾陆胤尘脸色的难看,想看未来嫂嫂的好奇心战胜了一切,挥手招呼同学,那几个学生在一旁等了许久,见状,犹豫了几秒,也就过来了。

    陆胤尘不好再挂着脸色,几名学生坐下后陆忆慈便介绍了开来,人不多,只有两男一女,都是东北大学的学生,陆忆慈在德国人办的教会学校里读书,同学尽是些显赫子弟,陆胤尘以为她办个文学社不过为玩乐,却不想结识的朋友竟是不错。

    陆胤尘与李言蹊本就引人瞩目,如今又来了几名青春亮丽的少年男女,这一桌子更是招得四周的客人纷纷侧目。其中,要属一名叫做陈曦的男学生最叫人惊艳,皓齿明眸,面目阴柔,生有三分女相,幸而一双剑眉,添几许英气。

    趁李言蹊起身去洗手间的空当,陆忆慈侧身到哥哥耳边道:“这嫂嫂我喜欢。”

    陆胤尘想笑又憋住,“你不是不喜欢太完美的人么?”

    “嫂嫂不一样,完美得叫人喜欢。”

    陆胤尘笑她一句强词夺理,心中却是受用。

    李言蹊从洗手间出来,在门外净手,闻到一股子烟味飘过来,刚走出几步,看见墙壁拐角处倚靠一名少年学生,黑色外套敞开,里面的白衬衣也解了上面几颗扣子,微眯一双丹凤眼,斜看她一眼,收回目光,继续吸烟,李言蹊认出他是同桌的一位学生,路过时点了点头,本想提醒他这里是禁烟的,还是没开口。

    没走出几步,却有一人从身边大步掠过,与她擦身时留下一句话,“鞋带开了。”李言蹊低头一看,果然。想说声谢谢,人已经离得远了。

    回到位上时,那位男学生已经坐下了,几名学生里,依旧属他最沉默,便是陆胤尘与他说话,也只寥寥应着,晚餐后分了手,李言蹊很快也就将此人忘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