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2)生活情侣
作者:极限      更新:2016-10-12 22:07      字数:1200
    走在二楼走道里,刘河发现,楼道堆放着杂物,显得很夹窄,原先能两个人并排走,现在只能通过一人。门口有的倚个圆桌板,有的放架煤气灶,有的堆放有菜根果皮稻草根……整个场面象个乡下过日子的场景。来往这里的几乎都是学生,有的有点面熟,目光似乎也是熟悉,刘河敢肯定那是自己的校友,只是不敢也不用认而已。

    其实,对于大学生校外**生活的现象,刘河早就注意到了,而且,他也有意识地采访了专家,并查阅了相关材料,他觉得这也是改革开放的一种新鲜产物,对于他们这些大学生来说,他们也是无所适从,而且也不知道是否合法,更不知道如何去处理。

    樊花觉得专家的观点也是正确的,她认为男女大学生**,是一个普遍现象,这其实不值得大惊小怪。从人性和道义上来讲,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这幸福自然包括性的满足,它是人的自然本能,因此也就是天赋人权的一部分。尊重和不破坏他人的性权利,是任何一个要求自己的性权利的人的必然义务。作为大学生,和其他成年人一样,享有**,是权利的自由行使的一部分,并没碍着谁来。而且,大学生普遍的**现象,并不自今日始,自从废除帝制,引进西方文明,开办大学,百余年来,男女大学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刘河认为,大学生婚前性行为、**,说到底是社会化现象,社会上越来越开放的性观念,屡禁不止的卖淫嫖娼等一股股混浊的开放产物对校园的冲击可谓不小。从教育体制上说,高校缺乏对学生的性教育和引导。极少高校有性教育课程,许多高校的性教育只是给新生放一盘有关生理卫生的录像 带甚至有些连录像也没有。对于大学生婚前性行为及**并不能简单地用对和错来判断。大学生**作为一个事实,高校教育必须承认这一点,充耳不闻是对大学生的不负责任。毫无疑问,目前**是与高校校规相违背的,几乎所有高校对非法**或发生性行为的学生均作处分直至勒令退学的处理。不久前某高校一对恋人在一凉亭里半夜进行性行为,当场被学校保卫抓获,双双被作劝退、留校察看半年的处分。但简单的处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教育界人士早已指出,学校加强对学生性观念的引导和教育已迫在眉睫。不仅如此,家庭和社会也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恋爱观、性观念,保证他们身心健康成长。

    樊花说,专家的观点当然是正确的,但现实生活中,要让学生既遵守法规,又要遵守道德规范,更要放弃人性的自由和幸福,真是难上加难。就象眼前这些来这里租住**的男女大学生,你要跟他们讲这些道理,他们会听吗?他们会改变他们所要追求的东西吗?显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之前樊花提出要调查报道大学生校外**的现象,刘河觉得这个现象水太深了,不是他们的知识、理论和能力所能承担的工作,他们觉得难度太大了,但如有机会大概了解一下还是可以的。

    机会永远留给有准备的人。眼下,机会来了,刘河他们可以深入采访大学生校外**了。

    有一个宿舍的门敞开着,樊花勾起食手指小心翼翼地敲了两下,听见里间有人应声,兴奋地说有人可以进去,便与刘河他们一起走进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