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皆大欢喜
作者:蔡白玉      更新:2023-11-02 22:43      字数:2360
    曾可可跟留下来的十几个人商量了一下,大家纷纷表示,如果能谈到二百四十块钱,大家既然都已经来了,就大家一起坚持十来天。

    十几个人一起找到兰经理。

    “兰经理,我们这十来个人商量了一下,大家既然已经过来了,十六个小时我们也认,不过我们要求加工资。”一个叫霞姐的人说道,“二百块钱是肯定不行的,最低工资还十五块钱一个小时呢。”

    “这事你们得跟你们的劳务去说,她给你们结工资,”兰经理一幅懒得跟大家废话的样子,“你们想干呢,就必须干十六个小时,这是人家用工单位要求的。”

    “我们最长的只干过十二个小时,哪有干十六个小时的?时间太长了。”

    “这是事先跟你们劳务说好了的,她没跟你们说清楚是她的事。”

    有几个人气得大骂麻子姐做人不地道。

    有个叫霞姐的跟麻子姐干过两年多活了,说麻子姐人还不错,做事也靠谱,对跟她干活的人挺好的,工资也给得及时,这次的事让她也有些意外。

    如果一个人要做出超乎正常为行的事,惟一的理由就是巨大的诱惑!麻子姐为什么要隐瞒事实把大家骗来?这其中肯定是有原因的。

    曾可可朝兰经理看过来,“兰经理,你确定十六个小时是用工单位的要求?”

    “当然。”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与员工商量延长工作时间,但一般每天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身体健 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天不得超过三小时,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可以到当地劳动何障监察机构投诉处理。如果用工单位要求连续工作十六个小时,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我不相信用工单位不了解劳动法。”

    兰经理眼珠子一瞪,“你们是临时工。”

    “只要我们打卡上了班,就是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就必须遵守劳动法。”

    兰经理看着曾可可,“大姐,你也别跟我讲这法那法的,我看你也是明白人,那我就明着告诉你,人家用工单位安排的是早晚班,是你们那劳务说找不到这么多人,要求我们跟用工单位商量,能不能一个人上两个班,把两份工资给一个人,我们公司本来是不同意的,但想着这活不累,也担心人来得多了不好管理,所以就同意了你们劳务的要求,”兰经理无可奈何地说,“我知道你们所说的小时工工资行情,最低十五一个小时,我们还包吃包住,我现在就告诉你们吧,我们给你们那劳务的工资是一天二百六,但她给你们多少,是由她说了算的,为什么我让你们去跟她说工资的事,现在你们明白了吧?”

    如果兰经理说的是真的,那么每天麻子姐从她们每个人身上赚六十块钱,这次来了三十个人,她一天就赚一千八!十天,一万八!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面面相觑!

    “这黑心的周扒皮!”有人骂道。

    “我跟我们公司签的合同是三百块钱一天,我赚了四十块钱,还要管你们吃住,如果你们不相信,回头我可以拿合同给你们看,所以你们如果想涨工资,只能跟你们的劳务去说,本来我就没赚钱,所以我肯定给你们涨不了工资。”

    大家纷纷让那个叫霞姐的给麻子姐打电话。

    “大家都跟她说说,这毕竟也不是我一个人的事,你们不都有她的联系方式吗?一起跟她说吧。”

    “还是你跟她说吧,你跟她熟,她要是说不行了,咱们再一块跟她说。”大家坚持让霞姐先跟麻子姐联系,听听麻子姐怎么说。

    霞姐面露难色。

    曾可可明白霞姐不想得罪麻子姐,毕竟以后还要靠麻子姐给她找活干,但大家让她跟麻子姐联系,她又不好意思驳大家的面子,不然,她就会被这群人孤立。

    “那我要怎么跟她说呢?”霞姐朝曾可可看过来,“姐妹,我看你是个明白人,不像我们没见过世面的。你说我跟麻子姐认识也有一段时间了,平是她对我也挺照顾的,有什么活都叫上我,你说我要怎么跟她说才好?你教我一下。”

    “对对对,这个姐妹,你教教霞姐。”大家又朝曾可可看过来,“一看你就是有文化的人,文化人都聪明。”

    曾可可一笑,“这没有什么好教的,你就把这边的情况实实在在的跟她说清楚,现在我们还有多少个人,大家也愿意留下来继续干,但大家都觉得工资少了,看她怎么说。”

    “那我直接跟她说大家要十五块钱一个小时的最低工资?”

    “你先听听她的想法。”

    麻子姐一听霞姐说大家要十五块钱一个小时的工资,直接就说不行,说最多每天再加十块钱。

    “那大家肯定就不干了。”霞姐挂断电话无可奈话地朝大家看过来,“要不你们跟她说说?”

    大家又朝曾可可看过来。

    曾可可摇了摇头,“没用的,她肯定不听。”

    有几个不甘心的人又打了电话过去,刚开始麻子姐还接,后来干脆谁的电话也不接了。

    兰经理打了电话过去,也不管用。

    “我有个主意,不知道你们愿不愿意。”兰经理笑了笑,“我听你们劳务的意思,让你们都回去,她也不管你们了。如果你们想回去的,现在就可以走,不想回去的,也可以留下来,我直接给你们发工资,行不行?”

    “什么意思?”大家没明白兰经理的意思。

    “我的意思就是从现在开始,你们跟之前的劳务没关系了,现在愿意的留下来,我来给你们发工资,就按你们说的,十五块钱一个小时,一天两百四,包吃包住,行不行?”

    大家这才明白过来,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

    有人开玩笑,“兰经理,那你是不是就多赚二十块钱了?”

    “是,我多赚二十块,因为我每天得给你们发工资,这钱得由我先垫付,如果你们能等到活完了再给你们发工资,那我再给你们加十块,二百五,行吗?”

    “两百五不行。”

    “我们不是两百五,你才是两百五。”欢声笑语终于在屋里响了起来。

    兰经理让大家重新登记了名字,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并且承诺每天给大家准备一斤水果和一瓶牛奶,把十块钱以物质的方式补偿给大家,争取让大家吃好住好。

    看着屋子里一张张喜气洋洋的脸,曾可可在心默算着:如果这十天的活能平平安安干完,就能拿到二千四百块钱,二千四!两千块钱交了物业费,剩下的四百块钱至少能买一百斤大米,一百斤大米够她吃大半年了!如果能干半个月,就可以小有盈余,快过年了,得给父母转点钱回去……